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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气候会议_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太平洋
tamoadmin 2024-06-18 人已围观
简介1.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主要讨论什么?2.一篇关于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的英语短文3.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对全球和我国环境质量评价的启示?4.哥本哈根国际气候变化大会述评5.联合国气候大会为什么在哥本哈根召开6.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核心博弈体现哪些方面?为什么国际社会关于碳排放权之争,实际上是发展权之争?7.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标志的含义是什么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是2009年12月7日至12月18日在丹麦首
1.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主要讨论什么?
2.一篇关于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的英语短文
3.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对全球和我国环境质量评价的启示?
4.哥本哈根国际气候变化大会述评
5.联合国气候大会为什么在哥本哈根召开
6.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核心博弈体现哪些方面?为什么国际社会关于碳排放权之争,实际上是发展权之争?
7.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是2009年12月7日至12月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一次以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加快节能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为主题的全球性的会议。
有超过85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出席本次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
如果《哥本哈根议定书》不能在当年的缔约方会议上达成共识并获得通过,那么在2012年 《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之后,全球将没有一个共同文件来约束温室气体的排放。这将导致人类遏制全球变暖的行动遭到重大挫折。也因为这个原因,本次会议被喻为 “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主要讨论什么?
(英文: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或FCCC)是一个国际公约,于1992年9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由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制定的。目的是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尽量延缓全球变暖效应。但没有对参加国规定具体要承担的义务,具体问题体现在以后的《京都议定书》中。
公约参加国有189个,有5个国家以观察员身份出席。
公约将参加国分为三类
1.工业化国家。这些国家答应要以1990年的排放量为基础进行削减。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如果不能完成削减任务,可以从其他国家购买排放指标。美国是唯一一个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工业化国家。
2.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
3.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援助,但不得出卖排放指标。 (英文:Kyoto 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1997年12月条约在日本京都通过,并于1998年3月16日至1999年3月15日间开放签字,共有84国签署,条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到2009年2月,一共有183个国家通过了该条约(超过全球排放量的61%),引人注目的是美国没有签署该条约。
条约规定,它在“不少于55个参与国签署该条约并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附件I中规定国家在1990年总排放量的55%后的第90天”开始生效,这两个条件中,“55个国家”在2002年5月23日当冰岛通过后首先达到,2004年12月18日俄罗斯通过了该条约后达到了“55%”的条件,条约在90天后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 会议达成无约束力协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于当地时间十九日下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落幕。会议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潘基文当天发表了一篇充满感彩的讲话。他说,过去的两天令人“筋疲力尽”。我们进行的讨论“时而有戏剧性,时而非常热烈”。
《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潘基文说,他对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所取得的进展感到满意,本次会议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他表示,过去十三天的谈判相当复杂,进展相当艰难。虽然本次会议没有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他将尽力推动在二0一0年实现这一点。
本届气候变化大会于十二月七日到十九日在哥本哈根召开,比原计划晚一天闭幕。会议的最终阶段为***会议,于十八日起举行,约一百三十国***与会,被联合国官员形容为“历史盛事”。
一篇关于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的英语短文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主要讨论的是环境污染导致全球气候变化,商讨如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等系列问题,为了简单说明这次会议的来龙去脉,下面就给你简单的比喻一下就明白了整个会议怎么回事了: 全球各国在气候问题上的较量,是一件颇为复杂的事儿,如果不曾追踪其来龙去脉,还真不太容易了解是怎么回事。这篇妙文,还真文如其名,两分钟里就形象地把整件事交代得透彻清楚,让人一眼洞穿其真相,令人击掌叫绝! 如果一百多人在漏水的船上讨价还价谁该往外多舀水,那是明摆着的蠢,事实上没人会这么干,连船上那最自私最无耻的人,也会拿出最大公无私的精神拼命舀水的。 但是事情如果再复杂一点,就会有新鲜的现象了。如果船上的人算计一下,在这条船沉没前,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安全抵达港口,危险属于下一船乘客时,有很多人就会停下来安静地欣赏海景了。 哪怕这条船在抵达港口前的确会沉没一部分,比如灌满一个叫“马尔代夫”的船舱,其他舱室的人,基本上都会无动于衷。 更复杂的是,如果这艘船超重,需要乘客们把身上的金银细软抛下船的话,扯蛋就来了。穷人们说,富人钱多经得起糟蹋你先扔,至少得再扔40%;富人则说穷鬼你那堆破烂儿又沉又不值钱你先扔;穷人说我扔也可以但你富人得拿出年收入的0.5%-1%,即3000块补偿给我,还得教会我发财致富的秘诀,富人说你丫做白日梦吧老子已经一年白给你100块了,多了别想,你救的不是我是你自己。 穷人说老子才刚坐这船没两天,你狗日富人坐好几年了,生生把新船坐成了破船,现在多出点血是天经地义的;富人说以前天杀的知道这船是会坐破的,再说如果不是我们富人天天捣鼓这船,你这帮农民今天还在刨地球,能懂航海术、看西洋景?今天这船要沉了也是我们发现的,要不你们这帮賤人淹死了都不知道咋回事。 蛋还没扯完,眼见船越来越漏的厉害。于是船客们聚到“日本房间”,穷人们靠着人多强行通过了一份《京都协议书》,要求富人赶紧扔东西,穷人却可以不扔。最富的富人米利坚说,这是明显的仇富嘛,天下哪有这道理,俺不玩了。穷人说你B一家最重,负担就占了全船的近1/5,你不扔谁扔?米利坚说我的东西是最重,但也最值钱。俺以全船1/4的值钱物件才占了1/5的重量,凭啥我扔?你们看看那叫拆哪的穷鬼,以不到3%的价值也占了近1/5的负担,为啥不让他多扔? 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拆哪一听急了:穷兄弟们别听他的,俺们可都是穷苦人家出身,你们要是把我推出来,以后你们中有人小偷小摸耍流氓谁罩着啊?好歹这船是大家的,你米利坚就是东西最多最重,这船也属你坐的时间最长次数最多,看我干啥?凭啥?你凭啥?这最怕船沉的不是咱穷棒子是富人,他们经不起大规模人员伤亡。 为了尽快把蛋扯完,船客们最近又在一间叫“丹麦”的房间开了一个会。据最新消息,把蛋扯完的机会已经很渺茫。最重大的成果将是形成一份《哥本哈根共识》,这份有所有船客签名的共识说:“我们都发现并且承认,这船在漏水,而且是会沉的。” 这份共识发表后,船客们纷纷接到恭喜电话,表扬他们表现出了高超的政治智慧,并且坚定地捍卫了国家利益。 嘿嘿,哥本哈根的这次会议就是上面所说的这种现状
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对全球和我国环境质量评价的启示?
敬业团队,欢迎加入,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这一会议也被称为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2009年12月7日—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毫无疑问,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这是一次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会议在现代化的Bella中心举行,为期两周.英文:Copenhagen climate conference this Hagen world climate conference full name is 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the 15th party conference the Kyoto protocol,the first five times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also called the UN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 in Copenhagen in December 2009,7-18 in Denmark Copenhagen.On December 7,192 countries environment ministers and other officials at the UN climate conference in Copenhagen,and discuss the Kyoto protocol expires in subsequent phase mitment scheme,the future of the global climate change.The new agreement signed action This is after the Kyoto protocol lapses again after a landmark of the global climate agreement on earth,without doubt,the future climate change to a decisive impact.This is the time to save mankind sun-moon "last chance" of the meeting.Conference held in modern Bella center,two weeks.
哥本哈根国际气候变化大会述评
1.此次会议的目标:达成新协议,将温室气体减排工作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相衔接。
2.争论的焦点:二氧化碳排放量到底应该减少多少?
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制定的减排标准很高,发展中国家(中国、印度等)技术落后,一般都达不到那么低的排放量。事实上,发达国家由于工业化程度高,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很高,发展中国家尽管单位产值排放的二氧化碳比发达国家高,但总量小,所以对气候变暖造成重大影响的是发达国家。他们的工业化历程都200多年了,排放的二氧化碳能比我们少吗?欧美提高排放标准,旨在遏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要么买他的最新减排设备和减排技术,花掉咱们的外汇储备;要么减缓咱们的经济发展,不对他们构成威胁。
发达国家在谈判中热衷于大谈长期减排目标,对短、中期减排目标却闪烁其词,这是由于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都不准备完成《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到2012年的减排目标,只好拿长期目标来撑门面、画馅饼。
3.会议失败最深层的原因是:发达国家不愿意承担应尽的义务--减排、出资等,反而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不合理的义务。
4.最后结果:目前只达成一个简单的没有法律效应的协议,虽然有关气候升温限制在2摄氏度以及从现在起到2020年向穷困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专款援助减排被写进了协议,但是这项匆忙达成的协议仍然没有包括到2050年全球减排50%的目标,而且发达国家的减排计划被推迟到明年1月再决定。
希望你能看明白,呵呵
联合国气候大会为什么在哥本哈根召开
哥本哈根会议述评摘要为期十二天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已落下帷幕,但是其对世界各国未来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为此,本文首先回顾了哥本哈根会议的具体进程。然后,通过分析《哥本哈根协议》这一立法成果及其对中国的影响,得出发展低碳经济对中国已刻不容缓的结论。最后,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气候变化 哥本哈根会议 哥本哈根协议 低碳经济 一、从里约热内卢到哥本哈根为了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灾难性后果,在联合国的努力下,一系列的国际条约诞生。在这其中,尤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最为引人注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主要贡献在于最大程度地吸引各国加入到防止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中来;而《京都议定书》则因为具备法律约束力与可具体实施的法律规则,在应对气候变化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到期,国际社会围绕着第二承诺期的相关规定展开了一轮轮新的谈判。这其中,特别需要提到的是2007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这次大会上,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该路线图最大的亮点,是为落实第二承诺期的谈判设定了时间表。即:两个特别工作组[1]需要在2009年完成工作,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递交工作报告,以期在歌本哈根的气候变化大会,完成第二承诺期的谈判。为了落实“巴厘岛路线图”与哥本哈根会议顺利召开,2009年,国际社会分别在波恩、曼谷与巴塞罗那举行了会议。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寄予很高期望的2009年度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12月7日在丹麦首都歌本哈根拉开了帷幕。二、哥本哈根会议(一)会议的具体进程整个哥本哈根会议,进展缓慢。谈判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充斥着激烈的斗争。从谈判的具体情况来看,与会各方主要围绕以下四大焦点问题展开讨论:1、关于双轨制与单轨制的争论。一些发达国家主张把双轨制合并成一条轨道,试图彻底抛弃为发达国家规定了具体减排目标的《京都议定书》,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重新谈判并制定一项单一的法律文件。其实质是违背国际环境法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动摇气候变化谈判的基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京都议定书》。对于这种推卸历史责任、要求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后承担与发达国家相同的减排责任的提议,遭到了发展中国家普遍而坚决的反对。2、关于发达国家减排的争论。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对减排问题表现地极为消极。依照“巴厘岛路线图”中作出的“在2020年应比1990年至少减排40%”的承诺,目前,发达国家中,仅有挪威承诺到2020年比1990年减排40%;而欧盟承诺到2020年比1990年减排20%,日本承诺25%,美国只承诺4%左右。这与路线图的要求相距甚远。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积极作为: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尽管是发展中国家,但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政府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设定为到2020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2]3、关于发展中国家减排的争论。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问题,发达国家不仅重点关注中国和印度这样温室气体排放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强调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大国在此次大会上要承诺具体减排目标;而且还强烈要求发展中国家应做出“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的减排承诺或行动。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上述主张是在未考虑历史积累排放总量和人均排放量的基础上提出的,实质是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违背;同时,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大规模、高速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之中,经济增长和民众生活水平的提升必然导致能源消费的增长幅度大,因而温室气体排放量也会在一定时期内居高不下;此外,根据“巴厘岛路线图”规定,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需要得到以“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方式提供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因此,发展中国家自觉采取的减排行动,完全不必接受“三可”标准。4、关于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所需资金与技术的争论。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气候气化所需资金和技术援助方面始终没有给出具体承诺,双方在这一问题上同样分歧明显。欧盟预测,为实现全球中长期减排目标,从2020年起,发展中国家每年至少需要1000亿欧元资金用于应对气候变化,其中一半需要国际社会的援助。然而,在发达国家中,目前仅有欧盟表示愿意提供50亿至70亿欧元的资金援助。显而易见,发展中国家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所需的资金缺口非常大。此外,关于发展中国家所需的技术,发达国家一直以相关技术掌握在私人企业手中,因涉及所有权与知识产权问题,而拖延相关技术的转移。总的来看,上述问题因涉及到各国政治、经济与社会利益的再分配,故而各国在谈判过程中对上述焦点问题争论地异常激烈。这一点,主要体现于各国针对气候变化问题的不同立场上:①以美、日、加、澳等国组成的伞形集团,因多为能源消耗大国,故反对立即采取温室气体减限排措施;②欧盟各国,由于欧盟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优势较强,因此其属于促进温室气体减限排的先行者,但是近年来,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其在哥本哈根会议上的立场有所保留;③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基础上,主张负历史责任的发达国家应率先大幅度减排,而发展中国家则可通过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实施为减缓气候变化做出贡献,同时强调发达国家要切实履行其在公约下所承担的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的义务;④石油输出国,因担心温室气体减排会降低国际市场石油消费的需求从而给国家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尽可能要求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方案不对石油消费构成影响,其中以沙特为代表的石油输出国逐渐成为气候变化谈判的强硬反对者;⑤小岛国集团,因担心气候变化导致的海平面升高危及国家生存,而积极呼吁温室气体减排。[3] (二)会议的立法成果如前所述,整个哥本哈根会议的谈判异常艰难,这也表现在成果文件的制定上:先是丹麦文本的外泄,然后是哥本哈根协议的出台。1、丹麦文本所谓“丹麦文本”,是指由丹麦拟定,只在美国、英国、丹麦等发达国家内部秘密流传的应对气候变化的271109号草案。长达13页的草案,因为对温室气体减排与资金援助等敏感问题的规定倾向于发达国家,而引起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不满。77国集团发言人卢孟巴(Lumumba),对此评价道:“丹麦文本是一项非常不公平的草案。其试图从根本上推翻这两年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所达成的成果。同时,它根本没有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4]丹麦文本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内容上的失衡,其反映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利益,这实质是放弃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于上述特点,笔者结合丹麦文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了总结:[5]在对发展中国家减排问题上。首先,将发展中国家分为一般的发展中国家和最脆弱国家。其次,规定只有最脆弱国家无约束性减排目标,而其他发展中国家将有强制减排义务。而且为这些发展中国家,设置了减排目标,即:到2050年,人均温室气体年排放量须限制为1.44吨。然而,到2050年时,发达国家自己的减排目标则要比发展中国家宽松得多,其人均年排放量为2.67吨。地球现有的温室气体,主要来源于发达国家的历史排放;而且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在应对气候变化上,发达国家拥有发展中国家无法比拟的资金与技术优势。但是,丹麦文本却赋予了发达国家大约2倍于发展中国家的排放权,这显然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公平的。在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援助上。首先,削弱了联合国在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援助上的作用。其次,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达到分化发展中国家的目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国家总数是192个,而77国集团所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阵营有132个国家之众,这样一个数量巨大的阵营,一直在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发达国家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丹麦文本中采取了分化发展中国家的作法,即规定:只有附件C中所列的发展中国家,可享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援助。2、哥本哈根协议经过十二天艰苦的谈判,与会各方终于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作为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最重要的成果,该协议是国际社会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所迈出的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⑴《哥本哈根协议》体现了各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高度重视。各国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在协议中,各国不仅强调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所面临的最重大挑战之一,重申对抗气候变化的强烈政治意愿;而且强调必须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和国际合作以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向最不发达国家和位于小岛屿的发展中国家开展降低其受害程度并加强其应对能力的行动;还确定了升温控制目标,即为了稳定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以防止全球气候继续恶化,全球气温升高不应超过2摄氏度。⑵《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框架,并坚持了“巴厘岛路线图”的授权。首先,协议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温室气体的减排问题上,协议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即通过采用两个不同格式附表的形式,将发达国家2020年量化的减排指标与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采取的减缓行动加以规定。这维护了《京都议定书》中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减排问题上的本质区别。其次,坚持了“巴厘岛路线图”的授权。通过延长《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设的长期合作行动特别工作组与《京都议定书》下设的关于附件一缔约方第二承诺期减排义务的特别工作组的授权,保证了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将继续坚持《公约》和《议定书》“双轨制”的谈判进程,从而保证了谈判将按“巴厘岛路线图”授权的轨道前进,反映了各国自“巴厘到路线图”谈判进程启动以来取得的共识。⑶《哥本哈根协议》在减缓行动的测量、报告和核实方面,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作为发展中国家,只有获得国际支持的国内减缓行动,才需要根据缔约方大会通过的指导方针,接受国际的测量、报告和核实。自主采取的减缓行动只接受国内的测量、报告和核实,有关结果每两年一次以国家通报的方式予以通报,通过明确界定的准则和确保国家主权得到尊重方式进行国际磋商及分析。[6]⑷《哥本哈根协议》在发达国家提供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7]在资金方面,要求发达国家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规定,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可预测的、充足的资金,帮助和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减缓行动,包括大量针对降低毁林排放、适应、技术发展和转让以及能力建设的资金,以加强《公约》的实施。在资金的数量上,要求发达国家集体承诺在2010至2012年间提供300亿美元新的额外资金。在采取实质性减缓行动和保证实施透明度的情况下,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以满足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同时,将建立具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公平代表性管理机构的多边基金——“哥本哈根绿色气候基金”。这些资金中的适应资金将优先提供给最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虽然发达国家在资金上的这些承诺与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需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但毕竟提出了一个量化的、可预期的目标。在技术开发与转让行动方面,决定设立一个“技术机制”加速技术开发与转让,支持适应和减缓行动。这一措施将有望为推动气候友好技术的大规模应用提供机制和制度上的保障。总的来看,尽管《哥本哈根协议》是不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成果,但该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及安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做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等焦点问题达成了广泛共识,因此它是人类在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的标志性成果。此外,应该看到在过去的国际气候谈判中,任何一次谈判都进行地艰难异常。从1991年政府间谈判委员会成立,气候谈判开始启动到1994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历时3年,而围绕其后续法律文件的谈判,190多个国家坐在一起整整谈了15年。其中,仅《京都议定书》生效就耗时8年。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哥本哈根协议》的基础上,国际社会将在2010年的墨西哥气候大会上达成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成果。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核心博弈体现哪些方面?为什么国际社会关于碳排放权之争,实际上是发展权之争?
一、为什么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在哥本哈根举行?
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的举办国必须来自于主办国候选名单中,最终由缔约方会议来决定。遵循会议程序规定,主席办公室通常由联合国五个区域组织(the five UN regional groups)轮替。2009年,峰会将在西欧和其他国家集团(WEOG)举行。当缔约方会议受邀在某国举行时,通常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会从该国中选举一名部长(通常是环境部长)作为主席。西欧和其他国家集团上一次持有会议主席任期是在2005年。峰会在加拿大魁北克(Quebec)的蒙特利尔(Montreal)举行,由加拿大环境部长主持。当任期到满,峰会举办地又会改变。在对举办国提交举办地的设施进行评估后,该国政府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出具一份举办国同意书对所需设备和设施进行说明。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碳排放额”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核心博弈,也是其核心分歧(发达国家转嫁历史责任)产生背景。
.就目前全球经济的发展来看,还是以工业制造发展经济,工业的发展肯定会用到能源的问题,而目前全球能源结构还是以化石能源为主,而化石能源必会有碳排放,限制碳排放就是限制其工业发展,也就是限制了其发展权。在碳预算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一国多排放一些,其他国家就得少排放一些。一国发展空间的增多意味着其他国家发展空间的减少。谈判无果而终,一切皆源于碳排放权。
部分西方国家不顾18世纪中叶以来,发达国家累计碳排放量占总排放量80%的现实,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减排问题上作出更多承诺。目前,美国、欧盟和日本仍然对中国至少40%的减排目标心怀不满,对发展国家进行指责,而对本国在工业革命时期的碳排放量不提。
除了减排幅度,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气候气化所需资金和技术援助方面始终没有给出具体承诺,双方在这一问题上同样分歧明显。
邹骥指出,哥本哈根之前的多次气候谈判中,发达国家屡屡在强制性减排指标等问题上向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施压。部分西方国家不顾18世纪中叶以来,发达国家累计碳排放量占总排放量80%的现实,要求中国在减排问题上作出更多承诺。
实际上,以“碳排放额”为核心的博弈的背后是政治和经济利益。气候谈判表面层次是关于温室气体排放额度的谈判,更深层次则涉及到各国竞争能源创新和经济发展空间。欧美发达国家气候谈判的实质就是试图占有未来新型能源技术和市场,垄断环境容量划分,最终实现对低碳经济的控制,取得更多更大的发展空间,这就是从巴厘岛会议到哥本哈根会议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根源。
呵呵,不知道你是不是广药职院的学生,这是我个人整理的答案,就贡献出来给你用吧!
这个logo象征着蓝色的星球,细密的线条具有动势,又十分平衡,充分地体现了气候变化的全球性。全球是一个整体,处处充满了联系。无论大还是小,无论程度深还浅,每个国家都会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因此改善气候需要全世界的努力。
每个人必须贡献一份力量。气候变化是影响所有国家的全球挑战,因此,达成新的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符合所有国家的共同利益。而且,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性的任务,涉及每个人。因此,工业化国家、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参与都是必要的。不过,在应对全球变暖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哥本哈根气候会议的根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