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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在哪显示_天气预报提示信息
tamoadmin 2024-06-18 人已围观
简介1.济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发布(济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2.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办法3.气象台站有哪几级4.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号码是多少5.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等级由谁决定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具体如下:1、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组成,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
1.济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发布(济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
2.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办法
3.气象台站有哪几级
4.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号码是多少
5.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等级由谁决定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具体如下:
1、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组成,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
2、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根据不同种类气象灾害的特征、预警能力等,确定不同种类气象灾害的预警信号级别;
3、预警信号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发布权限、业务流程发布预警信号,并指明气象灾害预警的区域。发布权限和业务流程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
法律依据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有关工作。第八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防灾减灾机构。
当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以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预警信号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和系统。
学校、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置或者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他设施传播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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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发布(济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
接到气象服务中心发布的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后,行车调度员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
1. 确认预警信息:仔细阅读气象服务中心发布的预警信息,了解天气的性质、范围、预计持续时间等信息。
2. 通知驾驶员: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或电话等方式,尽快通知所有驾驶员恶劣天气的预警信息,提醒他们提高警惕,做好应对措施。
3. 调整行车计划:根据预警信息,调整行车计划,尽量避免在恶劣天气下安排不必要的行车任务。
4. 安排备用车辆: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车辆故障或乘客滞留等情况,合理安排备用车辆,确保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5. 监控路况:密切关注气象服务中心和交通电台等渠道发布的实时路况信息,了解道路通行情况,及时掌握恶劣天气对行车的影响。
6. 与乘客沟通:通过官方网站、客服热线、社交媒体等渠道,及时向乘客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提供最新的行车信息和建议,增强与乘客的沟通互动。
7. 评估风险:根据预警信息的级别和实际情况,评估恶劣天气对行车安全和运营的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8. 保持与上级沟通:及时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汇报恶劣天气对行车的影响,并接受指导和建议,共同应对恶劣天气带来的挑战。
总之,行车调度员在接到气象服务中心发布的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后,应迅速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营稳定。同时,加强与驾驶员和乘客的沟通,合理调配资源,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办法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的紧急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研判专家团队会商结果,预计2022年12月29日起,我市污染情况将进一步加重,部分时段将持续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我市自2022年12月29日17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9日21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应急期间,我市将派出督导组重点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各县确保SO2、NOx、PM、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2.面源污染减排措施:
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港口作业、煤矿煤场作业、堆场作业、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施工工地还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3.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济宁市限行区以内、北外环、西二环、南外环,不含外环路)、各县城区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通行;禁止使用各类国二及以下工程机械,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
钢铁、建材、电力、煤矿、焦化、有色、化工、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确需在应急期间运输的,严格按照应急运输审批流程实施,同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减排措施
加大加油站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各加油站要做好日常油品储备,应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油品装卸;全市范围限制燃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室外作业环节;对未按国家、省要求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五、预警解除时间
我市将对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加密预测研判,应急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气象台站有哪几级
第一条 为规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发布,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是指具有发布权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根据气象探测资料制作并向社会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信息。第三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工作。
各级新闻、宣传、通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
各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制作、发布的具体程序,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第五条 本办法规定预警的灾害性天气分为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强降温等五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三部分构成,分为**、红色、黑色三个等级(见附件《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省气象主管机构可以根据科技发展和社会需求,增加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种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后执行。第六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应当及时、准确,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解除,同时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和防灾减灾机构。第七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确定相应的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播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配合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作好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播发工作。第八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播发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应当使用规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
电视应当以悬挂灾害性天气预警图标及播出滚动字幕的方式播发,广播应当以直播方式播发,报纸应当刊登灾害性天气预警图标及文字信息,电信应当通过短信平台、互联网向用户发送灾害性天气预警文字信息。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播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应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第九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媒体应当制定相关制度,保障天气预警信息传递大道畅通,及时、准确播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
广播、电视、电信等媒体应当在收到气象台(站)发布或更新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播发;报纸应当即时或在下一期刊登。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播发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及时播发预警信号。
国土资源、建设、农牧、交通、通信、教育、卫生等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和单位应当参照《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并组织实施,避免或者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工作人员、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媒体及其他组织或个人违反本办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本办法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号码是多少
气象台站有国家级气象台、区域气象台、省气象台、地(市)气象台。
1、国家级气象台:国家级气象台是指国家气象中心及分中心,国家气候中心及分中心,国家空间天气预警中心及分中心,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以及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国家气象服务备份中心。
2、区域气象台:区域气象台是指区域天气预警中心及分中心,区域气候中心及分中心,区域空间天气预警中心及分中心。
3、省气象台:省气象台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气象台(局)。
4、地(市)气象台:地(市)气象台是指地(市)级气象局、台。
建立气象台站的优势:
1、气象台站能够提供精确的气象服务:它们通过监测局部区域的气象要素,如温度、湿度、风向、风速等,为农业生产提供精细的气象服务。这些数据可以帮助农业生产者了解天气状况,从而制定更加科学的农业生产计划。
2、气象台站的建立有助于农业部门的抗旱防灾指导工作:通过分析气象数据,农业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概率,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应对。这有助于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气象台站还能够帮助指导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通过监测气象数据,可以了解害虫的繁殖和活动规律,为农民提供防治害虫的科学依据。这有助于保证作物的安全健康生长,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等级由谁决定
12379,是中国气象局用于气象局职责范围内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专用号码。12379,是中国气象局用于气象局职责范围内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专用号码。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承载12379预警热线电话的建设和运行,打造国家级和31个省级预警电话平台,进行全新的业务体系设计。
为了更好地开拓预警发布新渠道,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会同北京华风创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研制了12379手机客户端。12379手机客户端可以提供全国预警信息、天气预报、降水量和气温等天气实况信息及相关舆情资讯等;能根据用户所在地域推送当地的各类预警信息,当无预警信息时,为用户提供气象实况监测、未来三天天气预报等信息,同时为用户提供各地突发事件信息。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和级别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决定。
气象灾害是自然灾害之一。主要包括亚洲热带风暴,中国沿海城市区域出现的台风、南方地区的干旱、高温、山洪、雷暴、中国北方的沙尘暴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建立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接收和播发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协助气象主管机构、民政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气象预警信号的发布
气象预警发布遵循一套严格的发布流程,通过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进行权威发布。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成了一纵四横的集约式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介入了水利、安监、农业、公安、环保、海洋、地震等30多个行业与部门。
预警的公众覆盖率可达92.7%,能够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等多媒介手段将预警信息送到公众手中。同时还会在一分钟内将信息靶向发送给受影响区域的防灾责任人,迅速开展应急响应,使预警信息真正成为气象防灾减灾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