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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天气预警在哪里查询信息_污染天气预警在哪里查询信息表
tamoadmin 2024-08-04 人已围观
简介1.成都重污染天气**预警尾号限行时间2.济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发布(济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空气污染分为四级预警空气重污染按照由轻到重的程度,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四种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1、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2、**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
1.成都重污染天气**预警尾号限行时间
2.济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发布(济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
空气污染分为四级预警空气重污染按照由轻到重的程度,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四种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1、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在空气重污染期间的注意事项
1、做好个人防护:外出时佩戴口罩,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出行。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如减少开车、减少火力发电、优化产业结构等。
3、室内空气质量改善:关好门窗,使用空气净化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减少室内空气污染物积累。
4、关注天气预报:关注空气重污染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护措施。
5、健康监测:关注空气质量指数(API),尤其是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心脑血管等疾病的人群,当日API超过200时,尽量减少外出。
6、遵循发布的预警信息:关注发布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按照指引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增强环保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出行、节能减排,从源头上减少空气污染。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
成都重污染天气**预警尾号限行时间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橙色和红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为指标,可以跨自然日计算。按照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省级预警、城市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划分为**、橙色、红色3个等级。
对应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3级,由低到高分别为Ⅲ级、Ⅱ级、Ⅰ级。发布**预警,启动III级响应,预警区内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10%以上。
发布省级橙色预警,启动II级响应,预警区内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20%以上。发布省级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预警区内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30%以上。
重污染天气出行注意事项
一、出行前,请驾驶员朋友多关注气象预报和实时路况信息,尽量避开大雾天气出行,特别是新手要避免驾车上路,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
二、出门前应将挡风玻璃、车头灯和尾灯擦拭干净,检查车辆灯光、制动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还要携带三角警示牌或其他警示标志,以备遇到突发故障停车检修之用。
三、严格遵守开灯示意规定,开启防雾灯及示宽灯(白天应开防雾灯、示宽灯,夜间应开亮近光灯或示宽灯),不可开远光灯,并根据能见度控制车速。
四、保持安全车距。能见度低时应该尽量低速行驶,尤其是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不要跟得太紧。切忌盲目超车。在弯道和坡路行驶时,应提前减速,要避免中途变速、停车或熄火。
五、必须外出出行时,请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
济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发布(济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
在成都日常开车出行的朋友们注意了,成都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时间有所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外出千万戴好口罩尽量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取防护措施,绿色出行更环保健康哦~
1、重污染天气**预警12月11日,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消息,成都市将于2021年12月1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
根据12月11日省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自12月13日起,预测成都市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
48小时及以上,且有短时出现重度污染的风险,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
2、尾号限行时间调整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2月1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二、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
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
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
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
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3、各项应急相应措施一、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二、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批准的重点工程[含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三、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四、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五、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的紧急通知
各县人民,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研判专家团队会商结果,预计2022年12月29日起,我市污染情况将进一步加重,部分时段将持续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我市自2022年12月29日17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9日21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应急期间,我市将派出督导组重点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各县确保SO2、NOx、PM、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2.面源污染减排措施:
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港口作业、煤矿煤场作业、堆场作业、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施工工地还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3.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济宁市限行区以内、北外环、西二环、南外环,不含外环路)、各县城区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通行;禁止使用各类国二及以下工程机械,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
钢铁、建材、电力、煤矿、焦化、有色、化工、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确需在应急期间运输的,严格按照应急运输审批流程实施,同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减排措施
加大加油站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各加油站要做好日常油品储备,应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油品装卸;全市范围限制燃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室外作业环节;对未按国家、省要求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五、预警解除时间
我市将对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加密预测研判,应急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