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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高度重视_应对气候变化主要包括哪两个方面
tamoadmin 2024-09-10 人已围观
简介1.什么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2.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双碳行动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第一部分4.论气候变化下的国家责任5.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什么前达到峰值6.盛松成:中德经贸对话保持开放,为中欧合作释放良好信号(1)①全球气候变化引起各国高度重视,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责任和目标等问题上还存在分歧和矛盾。②联合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上发挥着积极作用。③中国为
1.什么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
2.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双碳行动
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第一部分
4.论气候变化下的国家责任
5.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什么前达到峰值
6.盛松成:中德经贸对话保持开放,为中欧合作释放良好信号
(1)①全球气候变化引起各国高度重视,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责任和目标等问题上还存在分歧和矛盾。②联合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上发挥着积极作用。③中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挥着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2)①各主权国家要本着对世界人民福祉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接受国际法和国际公约的约束,在享受基本权利的同时,积极履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义务,维护国家间的共同利益。②各主权国家要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建立以世界各国共同利益为基础,有利于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新秩序,反对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③各主权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应着力于提高能源生产和利用技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什么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
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 家,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面对当下愈来愈严重的全球变暖等气候变化的问题, 中国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并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取了一系列 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可是任重而 道远,将来中国必将在气候变化上迈出更远的步子,也相信气候变化影响日益显现的同时。 各国携手应对气候变化,共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 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 全球气候变化对现在的影响: 1.陆地地区低温天气(包括白天和晚上)和霜降出现频率降低,可能性超过90%。 2.炎热天气(包括白天和晚上)出现频率增高,可能性超过90%。 3.绝大多数陆地地区热浪更频繁出现,可能性超过66%。 4.极高海平面出现率提高,可能性超过66%。 5.自上世纪70 年代以来全球受干旱影响地区增多,一些地区的可能性超过66%。 6.热浪更频率席卷绝大多数陆地地区,可能性超过66%。 7.自10 年以来北大西洋热带气旋活跃性增强,一些地区的可能性超过66%。 全球气候变化对将来的影响: 1.雪盖区萎缩、永久冻结带解冻加速以及海冰数量减少,可能性超过99%。 2.酷热天气、热浪以及强降水出现频率增高,可能性超过90%。 3.热带气旋强度升高,可能性超过66%。 4.高纬度地区降水增多,可能性超过90%。 5.亚热带陆地地区降水减少,可能性超过90%。 6.包括美国西部和地中海盆地在内的很多半干旱地区水减少,可能性超过90% [ 2 ] 1.3 全球气候变化对全球局势的影响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给人类安全带来前所未有的威胁,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安全观。就安全观 念而言,通常认为其中包括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两个基本方面。传统安全观重视的是政治 与军事层面上的国家安全,尤其强调领土安全,认为维护安全的主要手段是军事力量,战争 是解决国家间的矛盾和冲突的主要方式;在非传统安全观中,强调的是除军事、政治上对国 家的威胁以外,其他对主权国家及其公民的生存与发展构成威胁的因素,如经济安全、生态 和环境安全、信息安全、能源安全等,此类问题都是由非政治和非军事因素引起,并具跨国 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 2.1 推进节能减排 一是淘汰落后产能。2006 年~2008 年,我国淘汰落后的炼铁产能6059 万吨、炼钢产能4347 万吨、水泥产能1.4 亿吨、焦炭产能6445 万吨;到2009 年上半年,已关停小火电机组5407 万千瓦,提前一年半完成了“十一五”关停 5000 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任务。二是优化能源结 构。截至 2008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已达 2.5 亿吨标准煤,水电装机容量、核电在建 规模、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和太阳能生产能力等均居世界第一。三是推动技术进步。加快 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攻克一批促进节能减排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 程和重点环境治理工程;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和环保 服务市场。四是增加森林碳汇。积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草原建设和管理、自 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与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林业作为温室气体汇的能力。近5 年来, 中国森林蓄积量以每年近1 亿立方米的速度在增长,森林覆盖率从20 世纪90 年代初的14% 提高到 20%,人工造林保存面积居世界第一。五是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 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实行耗能产品最低能效标准,扩大强制性能效标 识的实施范围;切实抓好电力、钢铁等重点耗能企业以及建筑、交通行业和公共机构的节能 工作,加强了重点耗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对重点污染源实施了在线监测,推进重点流域区域 污染治理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不同模式循环经济的典型经验。六 是完善政策机制。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节能重点工程、高效节能 产品、合同能源管理等。对开展节能、发展循环经济和进行综合利用的企业,取了减 税免税政策;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工程,实行“以奖促治“政策,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 对生态保护任务艰巨的地区,研究实行生态补偿的机制。 [ 3 ] 2.2 可持续发展 气候问题与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为此,中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取 了7 项积极的应对措施: 第一,组建了国家气候变化协调机构。 第二,积极参加了有关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 第三,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如制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 略,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发 展优质能源,努力改善能源结构;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支持在农村和边远地区 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 动。 第四,认真履行在公约下承担的具体义务。 第五,开展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 第六,开展关于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 第七,为实施议定书做好准备。 2.3 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自从气候问题提出以来,国际为应对气候问题举行了一系列会议。最近, 新一轮联合国气 候变化大会于11 月28 日至12 月9 日在南非德班召开,这是国际气候谈判的又一次重要会 议。国际社会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会议之前有关国家就纷纷行动起来,通过多边和双边斡 旋等方式给会议预热、通气。 今年以来,有关方面已先后在曼谷、波恩和巴拿马召开了气候变化谈判非正式会议, 强烈呼吁各国加强“诚意谈判”,为推动德班会议取得预期成果做出努力。与曼谷和波恩会 议相比,巴拿议进展明显,增添了人们对德班会议的信心。非洲国家***则把今年8 月在开普敦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非洲会议作为舞台,呼吁非洲国家团结合作,统一立场,促 使大会获得成功。9 月初,太平洋岛国在新西兰最大城市奥克兰召开峰会,呼吁太平洋岛国 论坛成员国和国际社会就气候变化等问题加强合作。 欧盟***秋季峰会10 月23 日在布鲁塞尔召开,会议就德班会议达成欧盟内部统一的 谈判立场,与会欧盟***一致表示在一定条件下,欧盟愿意认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 期,在去年坎昆气候大会成果的基础上,努力促成德班大会取得均衡而又卓有成效的结果。 欧盟***上述表示对德班会议来说算是一件好事,有助于提升人们对德班会议的期待和信 心。 不久前,美国气候变化特使和欧盟委员会气候变化官员先后对中国进行穿梭访问,与中 方就气候变化问题展开磋商,为德班会议的召开做好先期准备。作为气候谈判的重要参与者, 中国对谈判一直持积极立场,一再表示愿意与各方一道推动德班国际气候会议取得积 极、全面和平衡的结果。 可以说,围绕德班会议的全球预热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展开。然而,由于各方利益诉求不 同,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责任缺失、迟疑消极,使得德班会议仍然面临许多难题。首先,《京 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和第二承诺期能否有机衔接,是判断德班会议成功与否的核心指标。 然而一些发达国家并不愿意接受第二承诺期,试图抹杀国际社会在气候谈判中业已取得的成 果,另建一套符合一己利益的全新框架和原则。对此,发展中国家予以坚决拒绝。其次,发 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承诺的资金和技术援助缺乏保障机制,难以落实,特别是有关2013 年 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 亿美元的援助资金目前还是零,谈判任务异常艰巨。再 次,发达国家减排指标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发达国家在坎昆会议期间提出的中期减排指标 低于联合国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提出的25%至40%的减排要求。发达国家如不能承诺 大幅度提高其减排水平,必定会极大阻挠谈判进程。 [ 4 ] 当前,从各国纷纷预热德班会议看,应对气候变化,践行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关注 焦点和世界各国共识,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变化问题上的热情并没有减退,但是光有热情还 远远不够,现实更需要有关国家拿出具体行动来,特别是发达国家更应该兑现承诺,按照“巴 厘路线图”的授权,推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在实施方面迈上新 台阶,以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3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的积极成果 3.1 促进新能源开发 我国新能源的开发,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创新,有效开发和利用生物质能、风能、太 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新型能源是我国战略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有 力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转型,增强能源企业的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3.2 促进社会发展 除了通过制定和完善立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我国还有效开展了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 方面的法律执行和监督工作,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08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 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59%,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4.42%和5.95%。近三年 累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0.08%,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6.61% 和8.95%。2006 年到2008 年,已依法关停小火电2157 万千瓦、小煤矿1.12 万处,淘汰落 后炼铁产能4659 万吨、炼钢产能3747 万吨、水泥产能8700 万吨。这些工作成效,为应对 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肯定和评价。 [ 5 ] 3.3 提高国际地位 我国积极促进国际合作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首先,中国代表团的积极斡旋为大会注入了推动力。通过与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巴西、 南非)、“77 国集团+中国”、小岛国联盟以及一些非组织积极沟通,彼此增强了共识 和团结。同时,针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绿色气候基金等核心问题,中国代表团分 别与美国、澳大利亚等“伞形国家”沟通,推动了整个气候变化谈判进程,维护了发展中国家 的利益。 其次,积极展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与成就。在德班气候大会期间,中国代表团举 办了23 场题为“中国角”的系列边会、交流与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与会代表和媒体记者。 这是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期间首次举办大规模、全方位、立体化的展示和 对话活动,成为外界深入了解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成果的一个重要窗口。 第三,就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积极提出倡议。在德班大会第一天的开幕式上,中国即代表 基础四国发言,提出“公平原则”,明确指出不仅要看国别的二氧化碳总排放,也要看人均排 放和历史人均累积排放,以公平、公正地解决温室气体累积所导致的气候变化效应。在6 日举行的“中国角”系列边会上,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王玉锁发出了主题为“用我所能善待明 天”的全球技术合作倡议,倡导各国加大清洁能源技术研发与投资等,得到了美国杜克能源 公司等合作机构的充分认可与支持。 第四,用实际行动表明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国际合作的决心与诚意。就在德班大 会召开前一个月,中国院讨论通过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到 2015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 年下降17%的目标要求,得到了《联合国气 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等人的赞许。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 表示,在满足五项条件的前提下,中国可以参加2020 年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协议。此 外,根据参会的中国企业代表介绍,在中国的指导和推动下,中国企业已将发展低碳经 济作为企业的战略重点,将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视为企业价值的核心要素, 在行动中承担责任,实际上已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 地位 [ 6 ] 。 4 中国应对当下及将来气候问题的政策 在我看来,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还有很长的一短路要走。而以下政策是必须坚定 实施的。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和战略规划。制定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并根据应对气候变化 工作的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等作出修订。 二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通过 政策调整和体制创新,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 业过快增长。 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统筹协调低碳发展战略与其他环境政策, 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产出率。是提高适应气候变化 能力。重视应对极端气候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林业、水、四是卫生健康等重点领 域和沿海、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水平。从而能够发挥出积极建设性作用,努力推动谈 判进程,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重要贡献。
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双碳行动
碳达峰到碳中和。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我国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国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注入了强劲动力,中国所作的庄严承诺,将完成全球最高的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些都将有力地推进全球降碳的进程。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排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动污染源头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利于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第一部分
我国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落实“双碳”行动 共建美丽家园
6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低碳日”,6月13日至19日是全国节能宣传周。近年来,我国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我国正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全国低碳日”主题为“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措施和行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我国正在为实现“双碳”目标而努力。
我国建成世界最大清洁发电体系
湖北省罗田县三里畈镇,一大片蓝色光伏板“吸光吐电”,蔚为壮观。
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天合光能联手打造的这个农光互补项目,装机容量达5万千瓦,年发电量达7000多万千瓦时,年产值超过3000万元。“光伏发电+生态农业”盘活了光照和土地,“上面发电、下面种植”的模式实现了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项目盈利的多赢。
为了让能源更环保、更低碳,在全国各地,很多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建设。在广东揭阳,风机轮毂与机舱在百米高空精准对接,国家电投神泉海上风电项目快速推进。在毛乌素沙地边缘,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地热火朝天,这一项目利用煤矿空区、荒山荒坡等闲置土地进行建设,每年将为华东地区输送37亿千瓦时“绿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成世界最大清洁发电体系,水电、风电、光伏等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1亿千瓦,相当于近50个三峡电站的装机容量;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增加到16.6%左右。
“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建立市场机制、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说。
积极推动《巴黎协定》签署、生效、实施,开展全国碳市场交易,宣布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加快构建“双碳”政策体系……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发生历史性变化,正在扎实推动实现“双碳”目标。
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成为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赵辰昕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5%的经济增长,能耗强度累计降低26.2%,相当于少用能源约14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29.4亿吨。
产业低碳化为绿色发展提供新动能
利用沼气热电联产技术实现能源回收利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推广水源热泵项目,使用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的评选中,北京排水集团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和小红门再生水厂被评为全国首批十佳城镇污水处理低碳优秀示范案例。北京排水集团已明确降碳目标,到“十四五”末将实现碳减排20%以上。
我国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落实到产业升级之中,持续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化和绿色低碳产业化,努力走出一条产业发展和降碳减污双赢的新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壮大并逐步成为支柱产业。2021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5.1%。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去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居全球首位。今年一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9.3万辆和125.7万辆,同比均增长1.4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1033.4万辆,全球市场份额提升至65%的新高。
中国风电、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形成了全球最完整的产业链,技术水平和制造规模居世界前列,新型储能产业链日趋完善,技术路线多元化发展,为全球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供了重要保障。
院新闻办公室去年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指出,截至2020年底,中国多晶硅、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等产品产量占全球总产量份额均位居全球第一,连续8年成为全球最大新增光伏市场;光伏产品出口到200多个国家及地区,降低了全球清洁能源使用成本;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约330万千瓦,位居全球第一。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成为自觉行动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市民吴乐乐打开手机APP上的“绿色出行公交门户”,通过实时公交快速了解公交到站时间,用乘车码刷码乘车后累积碳积分,下车后再切换共享单车,完成了又一次绿色出行。“我从去年11月公交门户上线后一直使用这个功能,‘一站式’的公交服务节省了通勤时间,让绿色出行更加方便快捷。”吴乐乐说。
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中华环保联合会等发布的《数字化工具助力公众绿色出行研究报告》显示:去年,深圳市民通过某地图绿色出行平台搭乘公交和地铁绿色出行,全年减少碳排放约50万吨。2019年至去年,深圳市民通过该绿色出行平台搭乘地铁,3年总共实现减排超过120万吨。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正在成为全社会共建美丽家园的自觉行动。以公交、地铁为主的城市公共交通日出行量超过2亿人次,骑行、步行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绿色、低碳出行理念深入人心。从“光盘行动”、反对餐饮浪费,到节水节纸、节电节能,再到拒绝过度包装,“绿色低碳节俭风”吹进千家万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成为社会新风尚。
10年来,我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经济发展与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凸显。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8.8%,超额完成“十三五”约束性目标,比2005年下降48.4%,超额完成了向国际社会承诺的到2020年下降40%—45%的目标,累计少排放二氧化碳约58亿吨,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我们生活的家园定将越来越美丽宜人。
论气候变化下的国家责任
第一部分 中国气候变化的现状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近百年来,许多观测资料表明,地球气候正经历一次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中国的气候变化趋势与全球的总趋势基本一致。为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国通过实施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建设以及实行生育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气候变化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一、中国气候变化的观测事实与趋势
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三次评估报告指出,近50年的全球气候变暖主要是由人类活动大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的增温效应造成的。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中国近百年的气候也发生了明显变化。有关中国气候变化的主要观测事实包括:一是近百年来,中国年平均气温升高了0.5℃~0.8℃,略高于同期全球增温平均值,近50年变暖尤其明显。从地域分布看,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气候变暖明显,长江以南地区变暖趋势不显著;从季节分布看,冬季增温最明显。从1986年到2005年,中国连续出现了20个全国性暖冬。二是近百年来,中国年均降水量变化趋势不显著,但区域降水变化波动较大。中国年平均降水量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开始逐渐减少,平均每10年减少2.9毫米,但1991年到2000年略有增加。从地域分布看,华北大部分地区、西北东部和东北地区降水量明显减少,平均每10年减少20~40毫米,其中华北地区最为明显;华南与西南地区降水明显增加,平均每10年增加20~60毫米。三是近50年来,中国主要极端天气与气候的频率和强度出现了明显变化。华北和东北地区干旱趋重,长江中下游地区和东南地区洪涝加重。1990年以来,多数年份全国年降水量高于常年,出现南涝北旱的雨型,干旱和洪水灾害频繁发生。四是近50年来,中国沿海海平面年平均上升速率为2.5毫米,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五是中国山地冰川快速退缩,并有加速趋势。
中国未来的气候变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中国科学家的预测结果表明:一是与2000年相比,2020年中国年平均气温将升高1.3℃~2.1℃,2050年将升高2.3℃~3.3℃。全国温度升高的幅度由南向北递增,西北和东北地区温度上升明显。预测到2030年,西北地区气温可能上升1.9℃~2.3℃,西南可能上升1.6℃~2.0℃,青藏高原可能上升2.2℃~2.6℃。二是未来50年中国年平均降水量将呈增加趋势,预计到2020年,全国年平均降水量将增加2%~3%,到2050年可能增加5%~7%。其中东南沿海增幅最大。三是未来100年中国境内的极端天气与气候发生的频率可能性增大,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产生很大影响。四是中国干旱区范围可能扩大、荒漠化可能性加重。五是中国沿海海平面仍将继续上升。六是青藏高原和天山冰川将加速退缩,一些小型冰川将消失。
二、中国温室气体排放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1994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40.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扣除碳汇后的净排放量为36.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为30.7亿吨,甲烷为7.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氧化亚氮为2.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据中国有关专家初步估算,2004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为6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扣除碳汇后的净排放量约为5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50.7亿吨,甲烷约为7.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氧化亚氮约为3.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从1994年到2004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年均增长率约为4%,二氧化碳排放量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所占的比重由1994年的76%上升到2004年的83%。
中国温室气体历史排放量很低,且人均排放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据世界研究所的研究结果,1950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为7900万吨,仅占当时世界总排放量的1.31%;1950~2002年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累计排放量占世界同期的9.33%,人均累计二氧化碳排放量61.7吨,居世界第92位。根据国际能源机构的统计,2004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3.65吨,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7%、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33%。
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同时,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总体呈下降趋势。根据国际能源机构的统计数据,1990年中国单位GDP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5.47kgCO2/美元(2000年价),2004年下降为2.76kgCO2/美元,下降了49.5%,而同期世界平均水平只下降了12.6%,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下降了16.1%。
三、中国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与成就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中国率先组织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并从国情出发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一,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更加注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将降低和能源消耗、推进清洁生产、防治工业污染作为中国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一系列产业政策,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调整第二产业内部结构,使产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1990年中国三次产业的产值构成为26.9∶41.3∶31.8,2005年为12.6∶47.5∶39.9,第一产业的比重持续下降,第三产业有了很展,尤其是电信、旅游、金融等行业,尽管第二产业的比重有所上升,但产业内部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机械、信息、电子等行业的迅速发展提高了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这种产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较大的节能效益。1991-2005年中国以年均5.6%的能源消费增长速度支持了国民经济年均10.2%的增长速度,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约为0.55。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制定了“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方针,确立了节能在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规,制定节能专项规划,制定和实施鼓励节能的技术、经济、财税和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能源效率标准与标识,鼓励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与推广,引进和吸收先进节能技术,建立和推行节能新机制,加强节能重点工程建设等政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开展。中国万元GDP能耗由1990年的2.68吨标准煤下降到2005年的1.43吨标准煤(以2000年可比价计算),年均降低4.1%;工业部门中高耗能产品的单位能耗也有了明显的下降:2004年与1990年相比,6000千瓦以上火电机组供电煤耗由每千瓦时427克标准煤下降到376克标准煤,重点企业吨钢可比能耗由9千克标准煤下降到702千克标准煤,大中型企业的水泥综合能耗由每吨201千克标准煤下降到157千克标准煤。按环比法计算,1991~2005年的15年间,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中国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约8亿吨标准煤。如按照中国1994年每吨标准煤排放二氧化碳2.277吨计算,相当于减少约18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第二,发展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加强了水能、核能、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支持在农村、边远地区和条件适宜地区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风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使优质清洁能源比重有所提高。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构成中,煤炭所占的比重由1990年的76.2%下降到2005年的68.9%,而石油、天然气、水电所占的比重分别由1990年的16.6%、2.1%和5.1%,上升到2005年的21.0%、2.9%和7.2%。
到2005年底,中国的水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17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23%,年发电量为4010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6.2%;户用沼气池已达到1700多万口,年产沼气约65亿立方米,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1500多处,年产沼气约15亿立方米;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约为200万千瓦,其中蔗渣发电约170万千瓦、垃圾发电约20万千瓦;以粮食为原料的生物燃料乙醇年生产能力约102万吨;已建成并网风电场60多个,总装机容量为126万千瓦,在偏远地区还有约20万台、总容量约4万千瓦的小型独立运行风力发电机;光伏发电的总容量约为7万千瓦,主要为偏远地区居民供电;在用太阳能热水器的总集热面积达8500万平方米。200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已经达到1.66亿吨标准煤(包括大水电),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5%左右,相当于减排3.8亿吨二氧化碳。
第三,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植树造林取得了巨大成绩,据第六次全国森林清查,中国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到0.54亿公顷,蓄积量15.05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居世界第一。全国森林面积达到174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13.92%增加到2005年的18.21%。除植树造林以外,中国还积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草原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与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了林业作为温室气体吸收汇的能力。与此同时,中国城市绿化工作也得到了较快发展,2005年中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06万公顷,绿化覆盖率为33%,城市人均公共绿地7.9平方米,这部分绿地对吸收大气二氧化碳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据专家估算,1980~2005年中国造林活动累计净吸收约30.6亿吨二氧化碳,森林管理累计净吸收16.2亿吨二氧化碳,减少毁林排放4.3亿吨二氧化碳。
第四,实施生育,有效控制人口增长。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一直把实行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使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根据联合国的资料,中国的生育率不仅明显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05年中国人口出生率为12.40‰,自然增长率为5.89‰,分别比1990年低了8.66和8.50个千分点,进入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中国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用较短的时间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走完了一些发达国家数十年乃至上百年才走完的路。通过生育,到2005年中国累计少出生3亿多人口,按照国际能源机构统计的全球人均排放水平估算,仅2005年一年就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亿吨,这是中国对缓解世界人口增长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做出的重大贡献。
第五,加强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针对近几年出现的新问题,中国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加快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强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措施。2004年院通过了《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草案)。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中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了、企业和用户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包括总量目标制度、发电并网制度、价格管理制度、费用分摊制度、专项资金制度、税收优惠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2005年8月,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2005年12月,院发布了《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6年8月,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这些政策性文件为进一步增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第六,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体制和机构建设。中国成立了共有17个部门组成的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在研究、制定和协调有关气候变化的政策等领域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为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提供了指导。为切实履行中国对《气候公约》的承诺,从2001年开始,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的编写工作,并于2004年底向《气候公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正式提交了该报告。中国还不断加强了与应对气候变化紧密相关的能源综合管理,成立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强化了对能源工作的领导。为规范和推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的有序开展,2005年10月中国有关部门颁布了经修订后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第七,高度重视气候变化研究及能力建设。中国重视并不断提高气候变化相关科研支撑能力,组织实施了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全球气候变化预测、影响和对策研究”、“全球气候变化与环境政策研究”等,开展了国家攀登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项目“中国重大气候和天气灾害形成机理与预测理论研究”、“中国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研究”等研究工作,完成了“中国陆地和近海生态系统碳收支研究”等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开展了“中国气候与海平面变化及其趋势和影响的研究”等重大项目研究,并组织编写了《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为国家制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政策和参加《气候公约》谈判提供了科学依据。中国有关部门还开展了一些有关清洁发展机制能力建设的国际合作项目。
第八,加大气候变化教育与宣传力度。中国一直重视环境与气候变化领域的教育、宣传与公众意识的提高。在《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意识;强化人力开发,提高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文化素质。中国加大了气候变化问题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有关气候变化的知识讲座和报告会,举办了多期中央及省级决策者气候变化培训班,召开了“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等大型研讨会,开通了全方位提供气候变化信息的中英文双语网站《中国气候变化信息网》等,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什么前达到峰值
论气候变化国际立法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发展与挑战
承担大国责任 应对气候变化
法者,理也,源于生活,体现公平、正义。律者,束缚也,意味着规则。孟德斯鸠在他的著名的著作《论法的精神》中谈到法的精神,他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定义下,所有的事物都离不开法律,法律调整社会形态中各种关系,法律也应被放到最高的地位。通过社会理论的构建,考察法律与理性的关系,揭示“法”之内涵,即法律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
换句话说,法律是蕴涵法治精神的社会规则,其实质意义是通过法律条文体现法治思想、构建法律制度的社会规则。总体而言,法的精神是指“法律和地理、地质、气候、人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人口、商业等等都有关,而这些关系就是法的精神”,法律是调整人类社会内部还有与生态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是凌驾于各种关系之上的更高层次的规则。
中国做“负责任大国”的概念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要对自己负责任。把自己的国家建设好,让人民安居乐业是中国当前最大的责任,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尽责任的基础所在;其次,“大国责任”就是以尊重整个人类发展为前提,在任何一个方面都严格遵循国际规则,履行各项义务。所以“大国责任”应该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也就是说,中国要通过遵循法的精神,在各项国际法的规则下,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
当前,气候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的环境问题之一,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当站在法的角度来看待和解决气候问题,积极参与气候问题的国际谈判,确保国家发展空间的同时,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维护负责任大国形象。
从里约热内卢到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
2009年作为达成协议的最后期限已经基本上成为国际共识。然而,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的谈判进程困难重重,其谈判的焦点在于设定温室气体减排的全球中长期目标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分摊,尤其是几大利益集团之间以及主要大国之间的博弈。
气候变化问题作为全球环境问题的典型代表,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登上国际政治舞台。以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科学评价活动为背景,气候变化问题被列为影响自然生态环境、威胁人类生存基础的重大问题,国际社会开始通过政治谈判寻找具体对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就是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性问题应运而生的产物,而其发展过程也是一波三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的形成与演进过程请见下图)。
(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990年12月,联合国大会做出为缔结防止气候变化公约开始间谈判的决议。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全世界的共识,达成了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文件《21世纪议程》和防范全球气候变暖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公约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而且实现稳定在这一水平的时间范围应当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虽然公约明确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但是在政策上却无法落实。由于公约只是一般性地确立了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没有硬性规定发达国家减排的具体指标,绝大多数都不能实现预期到2000年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比1990年削减20%的目标。
(二)京都议定书
19年12月1日~11日,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又称京都会议)在日本京都举行,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简称《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是第一个为发达国家规定了量化减排指标的国际法律文件,但没有为发展中国家规定任何减排或限排义务,符合“柏林授权”的精神和规定。
《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在2008年~2012年内要将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减少5.2%,而对发展中国家未规定减排义务。《京都议定书》就减排途径提出了3种灵活机制,即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JI)和排放贸易(ET)。经过长达8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共有129个国家和区域一体化组织批准了《京都议定书》,中国于2002年正式批准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终于在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三)巴厘路线图
2007年12月在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中,全球各地的——其中包括发达和发展中国家一致同意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并通过了“巴厘路线图”,它的意义在于巩固了《公约》和《议定书》的国际法地位,为下一步的国际气候谈判确定了具体目标和方向。“巴厘路线图”包括《巴厘岛行动》(BAP),其中列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下新的谈判进程,目标是在2009年以前完成。这一路线图也包括了《京都议定书》下目前的谈判和2009年完成的目标,此部分将重点放在工业化国家进一步量化的减排承诺,以及针对关于技术、适应和减少毁林所引起的排放等关键问题正在进行的工作的谈判。
(四)哥本哈根会议
随着2012年的迫近,后京都谈判面临严峻的挑战。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之所以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最主要原因是时间非常紧迫。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最新发布的第四次评估报告中一再呼吁,为了避免气候变化造成最坏的影响,国际社会必须立即行动,取行动越晚,付出的成本就会越高。从历史经验看,《京都议定书》的谈判自1995年启动,到19年签署,再到2005年生效,经历了漫长的10年时间。而后京都谈判2005年才正式启动,为了与《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衔接,避免国际气候制度出现“真空”,新的国际气候协定必须要在2013年生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多个场合强调:“所有国家都必须致力于在2009年时达成一致,并使之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期满后生效”。2009年作为达成协议的最后期限已经基本上成为国际共识。然而,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的谈判进程困难重重,其谈判的焦点在于设定温室气体减排的全球中长期目标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分摊,尤其是几大利益集团之间以及主要大国之间的博弈。
各方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基本立场
如何协调各方利益分歧,促进气候制度向更公平有效的方向发展,将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围绕这一主题,后京都议定书谈判也必将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
备受各方广泛接受的《京都议定书》2012年行将到期,关于2012年后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国际社会迫切需要一个新的准则,现在世界各国都在努力为这个准则寻求各种可行的蓝本。当前,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演变成为一个环境、经济和政治的混合体。其中,国际气候制度的演进,更是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外交的一个缩影。
在应对气候变化后京都时代减排方案的设计上,以欧盟、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利益集团,出于各自的利益及目的,都做出了各自有利于自身发展的选择。
(一)欧盟的立场
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欧盟一直以最积极的态度突出于其他国家和集团,强调自己在保护全球环境领域中的领导地位,这不仅表现在其国际表态、宣言和上,还体现在实际行动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没有刻意地减排温室气体,但由于其他经济和政治原因,欧盟仍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中唯一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家集团。欧盟国家在公约内外,利用各种平台(如8国集团首脑会议、20国能源与环境部长级会议、亚欧会议等)积极推动后京都谈判进程。欧盟各国***于2007年3月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一揽子能源,从而带动欧盟经济向高能效、低排放的方向转型,并以此引领全球进入“后工业革命时代”。欧盟承诺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如果其他的主要国家取相似行动则将目标提高至30%,到2050年希望减排60%~80%。
(二)日本的立场
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和倡导国,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注重与国家能源战略的协同效应。日本由于国内能源匮乏,因而一直重视能源的多样化,投入巨资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光能、氢能、燃料电池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并积极开展潮汐能、水能、低热能等方面的研究。日本首相福田康夫表示,日本将充分利用能源和环境的高新技术,引领全球并把日本打造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低碳社会”。
在发达国家貌似公平合作的减排方案下,掩盖着巨大的阴谋与野心。他们试图把气候变化问题提升为目前人类面对的最大挑战,在这样的大旗下,要求一切国家共同承担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并以此否定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和技术支持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清洁发展机制”,代之以新的能源政策或者其他政策作为新机制。另外主张以市场的方式将他们的技术转让给发展中国家,而不是无偿或者低价援助发展中国家,也反对无偿的资金援助。其目的不仅是不履行其应尽的国际义务,而且以各种方式压制发展中国家发展。
发达国家所坚持的长期稳定目标、时间框架和以国家为排放单位的计算方法也是不切实际的。因为,首先,发达国家并未完成《京都议定书》的减排目标;其次,忽视了发展中国家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迫切现实。如何构建更加公平、有效的国际气候政策框架,已成为“后京都时代”全球气候变化研究的热点。如何协调各方利益分歧,促进气候制度向更公平有效的方向发展,将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围绕这一主题,后京都议定书谈判也必将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
(三)美国的立场
上台后,在气候变化等问题方面较上届政策发生根本性改变,对内通过推动相关立法来应对气候变化;对外以积极参与国际谈判,同时拉中、印等发展中大国承担类似的减排责任。美国注重从国家战略安全高度看待气候变化问题,将经济安全和能源安全统筹考虑,在国内将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刺激经济、增加就业的重要动力之一,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抢占未来经济制高点。但美国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减排将降低美国的竞争力,虽然目前对2050年长期减排目标态度积极,但近期不太可能确定激进的国内中长期减排目标,美国气候变化政策的调整将是渐进的。
主要发达国家气候变化立法进展
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在分析并借鉴气候变化国际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从而“以点带面”,最大限度地实现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目标。当前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经济放缓,主要国家相关战略调整,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进展正在悄然地发生变化。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提供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基本法律框架和原则,而《京都议定书》具体规定的是温室气体量化减排义务,这些都仅仅是停留在国际法的领域。而在各国国内法领域,都需要在公约的指导下建立自己的法律应对体系,使得公约的执行真正落在实处。
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不仅仅需要依靠国际条约的约束,更需要各国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在分析并借鉴气候变化国际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从而“以点带面”,最大限度地实现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目标。
当前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经济放缓,主要国家相关战略调整,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进展正在悄然地发生变化。
英国气候政策体系比较完整
英国作为欧盟重要成员,制定了相对比较完整的国内气候政策体系。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作为负责气候政策的主要部门,分别于2000年和2006年两次推出“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自2007年起,每年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评估和报告气候变化政策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英国还是世界上首个制订法律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气候变化法案》于2008年11月26日正式获得议会批准。这项法案的主要条款包括:2020年在1990年排放基础上减排26%;2050年至少减排80%。此外,英国还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企业的政策措施,旨在减少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
德国气候立法走在前列
作为欧盟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重要推手,德国在气候变化战略、立法和政策制定上也走在世界前列。
在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德国于2002年开始着手排放权交易的准备工作,目前已形成了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对所有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了登记并发放排放许可,若企业排放超过额定量,就必须通过排放权交易购买排放量,否则就要缴纳高额罚款。
德国还规定新车要标注能源效率信息,并将二氧化碳排放量纳入标注范围。
德国还制定关于碳捕获和封存(CCS)技术的法律框架,一方面向欧盟递交建议书,推动在欧盟层面上制定CCS法律框架;另一方面在国内制定二氧化碳分离、运输和封存的法律框架,以德国环境法规来保障发展CCS技术的措施并建设示范低碳发电站等。
美国新大打气候牌
总体上,美国国会有关气候变化的提案基本取了减排目标和排放贸易体系的思路,在2030年之前的近期目标较为宽松,远期目标分歧较大。
在联邦层面,更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将气候变化作为执政重点之一。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旨在降低美国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美国对外国石油依赖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这是美国首次向国际社会做出温室气体减排承诺,标志着美国迈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一步。
但这项法案也包括一些“公平竞争保护条款”,授权对来自未取类似措施国家的产品征收关税,设置贸易壁垒。
彰显负责任大国形象中国以立法手段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专门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而且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专门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而且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作为履行《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中国于2007年6月4日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在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核能、土地利用和森林保护及技术开发等方面针对气候变化提出了一系列的,其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则是保证以上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其中最为重要的包括《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城乡规划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大气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未来可能制定的应对气候变化法提供了法律基础。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表明了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对公约执行的决心,彰显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以立法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循环经济促进法》是全面规范从输入到废物排放的全过程,将主体从企业扩大到社会;能源作为输入端,通过《可再生能源法》和《节约能源法》来规范,分别从改变原来能源结构和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两方面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法》则是输出端的立法,防治生产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规定了防治大气污染的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为控制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也是中国根据国际环境立法趋势而制定的气候变化的重要法律。
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实施效果
这些法律明确了适应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和措施,规范气候变化监测、评估、水保护利用、农牧业建设、生态保护、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等等,提高应对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的极端天气气候及其衍生灾害的防范能力。明确了减缓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和措施,规范各级和企业事业单位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产业布局、节能减排、农牧区能源建设、减少废物排放、循环经济、建筑节能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正确看待气候问题以法律手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气候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斗争实质是各国的发展空间之争、经济利益之争和未来竞争力之争。中国应通过逐步制定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确保国家合理的发展空间,争取有利的发展条件。
气候问题实质是发展问题
目前,围绕2012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各方争相旗帜鲜明,求主动,谋主导,利益交织,矛盾交错,斗争尖锐,形势复杂多变,但气候变化基本格局和实质并未发生改变,透过这些复杂的形势变幻,我们不难看出问题实质,即气候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斗争实质是各国的发展空间之争、经济利益之争和未来竞争力之争。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不容混淆
发达国家方面,千方百计逃避自身责任,试图将谈判引向对发展中国家的分化,强调发展中大国减排是其突出的表现。欧盟希望继续推进谈判,并在其中发挥领导作用,以巩固其在气候谈判中的地位,但不愿在没有美国和发展中大国参与的情况下独立承担减排义务,目标仍是大力推动美国和中、印等发展中大国参与减排。
日、澳、加等国不愿按照议定书模式继续减排,企图重新制定一项新的全球减排协议。尽管新任的总统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较布什积极,但美立场未有根本改变,试图重新界定“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经济大国”或“排放大国”概念混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别。在最近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规定向不接受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实行贸易制裁,征收关税,将气候变化问题与贸易挂钩,其核心仍是迫使中、印等发展中大国取减排行动。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同举并重”等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大幅度减少排放,同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消除贫困、保护气候,实现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确保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实现。应对气候变化既是国际社会共同的事业,也是所有国家各自发展的需要,中国将根据自己的历史责任、发展水平、发展阶段、能力大小和贡献方式,以实际行动为气候变化做出自己的贡献,但是中国反对任何将气候变化与经济挂钩等方式来迫使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的行为。
通过法律制度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一是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制度的建立。从中长期国家战略来看,无论从环境禀赋和经济社会基础出发,还是基于国家发展理念和全球合作战略,中国未来20年的低碳转型对于迈进中等发达国家是至关重要的,中国比其他任何国家都要公平合理的国际环境制度保障。因此,中国需要逐步掌握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主动权,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制度的构建,坚持《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原则和框架,坚持落实巴厘路线图的立场,坚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是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家合作的基础。
二是逐步制定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
结合已有的相关法律,逐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气候变化应对的基本政策和措施很多属于国家法律规范的内容,需要法律规范才能产生实际效应。目前,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对气候变化应对的有关领域的政策措施已经有所规范,加强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中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相关内容,并注重法律的实施情况监督。
加强行政法规和部门法规的制定,保障气候变化相关法律配套实施。在气候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加强配套制度,从法律上保障和强化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促进气候变化应对体系、机制形成,为气候谈判中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维护国家发展权益,奠定良好的基础。
积极鼓励地方在气候变化应对体系、机制上进行创新和探索。根据各地区在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地方法规政策,充分发挥各级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主导作用,为国家层面的研究制订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提供实践基础。
盛松成:中德经贸对话保持开放,为中欧合作释放良好信号
中国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其相关内容如下:
1、2020年9月22日,中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正式宣布,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重大承诺。
2、这一承诺表明中国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展示了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意味着在未来十年内,中国将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包括加强能源结构调整、推广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以实现这一目标。
3、二氧化碳排放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因素之一,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之一,取积极措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责任。这一承诺不仅对中国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对全球气候治理产生积极影响。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方法
1、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方法有很多,改善能源利用效率是关键。我们应该积极推广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例如,家庭和企业可以用节能灯具、高效电器和设备等,可以提供补贴和优惠政策,鼓励人们购买和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2、使用清洁能源是趋势。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是未来发展的方向,我们应该积极开发和利用这些清洁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例如,家庭和企业可以安装太阳能板、使用风力发电设备和水力发电设备等。
3、节约能源我们应该从日常生活开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气等,减少能源消耗。例如,家庭和企业可以用节水器具、节电灯具和节能燃气灶等设备。循环利用材料和,我们应该积极推广循环经济模式,促进的再生利用和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原司长盛松成。作者供图
中欧陆家嘴(600663)国际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陈玺。作者供图
2022年11月4日,应中国院总理邀请,德国总理朔尔茨将对我国进行正式访问。此次朔尔茨将率领一支商业代表团一同访问中国,包括德国大众汽车总裁、西门子总裁、默克集团首席执行官、德意志银行首席执行官、巴斯夫欧洲公司执行董事会、德国医药公司百欧恩泰(BioNTech)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始人等。
鉴于朔尔茨是疫情暴发以来首位访华的G7***,他与德国商界代表团的到来,无论是对中德两国,还是对中欧关系来说,象征意义与实质意义均十分重大。
在当前全球经济增速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背景下,各大经济体虽然也在调整各自的经济发展战略,但此次朔尔茨的出访预示着德国坚信欧盟未来需要在多个方面与中国保持合作,不仅包括中德在贸易和投资等传统领域合作,还包括绿色经济转型、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供应链多元化等新兴领域合作。
中德经济优势互补性较强中国已连续6年成为德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
2022年10月11日,IMF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预测,全球经济增速将从2022年的3.2%放缓至2023年的2.7%。而深陷俄乌冲突旋涡的欧洲诸国前景更为黯淡,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大幅放缓、通胀居高不下。其中,发达和新兴欧洲经济体GDP增长率将分别从2022年的3.2%和1.2%下降到2023年的0.6%和0.5%,2022年通货膨胀率预计仍将分别保持在8.3%和30.6%的历史高位。另据德国联邦统计局10月28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得益于私人消费的韧性,德国第三季度的经济总量达9662亿欧元,增速意外地由第二季度的0.1%提升至第三季度的0.3%。然而,鉴于德国10月通胀率再创自1951年以来的新高(10.4%),尤其是当前高昂的能源成本还未完全转嫁给消费者,欧洲央行很有可能继续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这无疑会加剧包括德国在内欧元区的衰退。因此,IMF在此次预测报告中将德国2022和2023年的经济增速预期分别下调至1.5%和-0.3%。
近些年,中国与德国的经贸务实合作硕果累累。由于中德两国经济优势互补性较强,在中国不断扩大市场开放和推动自身制造业转型升级之际,德国借助全球先进制造业的优势,积极抓住机遇,深耕中国市场。截至2021年底,中国已经连续6年成为德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中德双边贸易总额达2453亿欧元,占德国贸易总额的10%,约占中国与欧盟整体贸易的35%。
两国经贸领域合作稳定2022年德国对华投资热度继续攀升
自2022年初俄乌冲突爆发以来,在全球疫情和能源危机叠加下,新一届德国联合在对华经济政策上虽然存在一定分歧,但中德两国在经贸领域的合作仍然保持稳定,充分体现中德合作的巨大潜力与强劲韧性。一方面,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9月中德双边贸易总额同比小幅增长0.9%,约1629亿欧元;在此期间,中国自德国进口额下降了6.1%,至795亿欧元,而出口增长了8.6%,至834亿欧元。另一方面,2022年德国企业在中国投资规模持续增长。据德国经济研究所(GermanInstituteforEconomicResearch,DIW)研究报告,2022年1-6月德国对华直接投资达到了100亿欧元,创历史新高,远远超过最近22年来同期62亿欧元的峰值。德国联邦银行的进一步数据分析显示,德国企业在2022年上半年投资中,至少有50%是对德国企业中国子公司的再投资。
2022年以来,德国对华投资热度继续攀升,开拓了多个投资项目,其中最受瞩目的包括2022年初宝马在沈阳投资价值数十亿欧元的工厂,为该公司有史以来在中国市场的最大一笔投资;奥迪斥资约26亿欧元建立了首个在华生产纯电动车的新工厂;9月德国巴斯夫集团(BA)在湛江投资的一体化基地项目全面建设暨首套装置投产,这是德国公司在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单一外国投资项目之一,并且该集团到2030年的投资总额将高达100亿欧元;10月德国大众宣布投资24亿欧元,与中国智能计算平台提供商地平线共同成立一家聚焦自动驾驶领域的技术开发公司,创大众汽车入华40年来的最大单笔投资记录。这些大规模投资项目的落地和积极推进充分展现了德国企业对华投资的意愿和信心。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与中德贸易规模相比,德国对华投资规模相对较低,而且投资项目基本集中在大型跨国德企,小型德企的投资活动很少。根据荣鼎集团在9月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在过去四年间,德国化工巨头巴斯夫和德国三大车企——宝马、大众及梅赛德斯-奔驰对华投资总额占欧洲对华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就高达34%。
中德经贸合作可在多个领域走深走实尤其是绿色经济转型领域
在当前全球疫情影响尚未完全消退、欧洲各国正努力对抗能源危机和高通胀的背景下,德国总理与德国商界高级别代表团的对华访问为中德和中欧未来经贸合作释放了良好信号。作为全球第二大和第四大经济体,中德两国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广大的市场机遇以及大国的责任。展望未来,中德经贸合作可以在多个领域继续走深走实,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欧盟当前面临重重困难的绿色经济转型领域。
2019年底,新一届欧盟委员会在上任伊始即出台了《欧盟绿色新政》(EuropeanGreenDeal),搭建了迄今为止欧盟最重要和最完整的绿色政策框架和增长战略,承诺在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55%,到2050年欧洲将成为首个实现碳中和的大陆。而德国也相应出台了更高的国家气候目标,即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水平减少65%,2045年实现碳中和。与欧盟制定的统一目标相比,德国将完成碳中和时间表提前了5年。此举的主要目的是将更多的减排任务放在当下,而非推迟到下一代。德国在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方面的基础虽然较好,但俄乌冲突的爆发导致德国与俄罗斯关系急剧恶化,这迫使德国不得不重新审视其绿色转型战略,尤其是在能源领域的转型战略。
在欧盟各国加速寻找替代能源转型方案之时,由于中国在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供应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未来德国与中国在该领域的合作有望实现突破性进展。首先,在太阳能(000591)领域,全球大部分制造链集中在中国。在全球前十大多晶硅生产商中,有七家来自中国。中国硅锭和晶圆产量更占到世界总产量的%。目前,多数德国太阳能设备企业组装进口自中国的模板。其次,在蓄电池和蓄电技术方面,中国同样可以提供蓄电池所需的钴、镍、锂等原料。荣鼎集团数据显示,中国锂和钴的冶炼产能目前占全球产能的60%以上,阴极、阳极、分离器和电解质产量也占全球产量的60%以上,电池片产量的全球占比则高达近80%。再次,在风能领域,中国可以为德国提供主要原材料,例如生产风力发电机所需的钕。除此之外,中国在风力涡轮机制造和装配方面也在全球市场占据着主导地位,为中德继续深入合作提供扎实基础。
与此同时,由于德国期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外国投资者在德国获得投资补贴和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能性也变得更大。7月7日,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了旨在显著加快德国能源基础设施向100%可再生能源转变的“复活节一揽子”(Osterpaket)能源。根据该,到203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的比重将达到80%。为此,德国设立了明确的电力发展路径,即陆上风能应达到每年扩张10吉瓦,太阳能发电达每年22吉瓦。在投资补贴方面,德国出台了资助“热网4.0”(W?rmenetze4.0)。该主要针对节能建筑的投资补贴,而重要资助条件是满足建筑与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的结合。除了投资补贴以外,德国也希望推动投资条件的改善。例如,德国通过简化审批流程来加速推进旧风力涡轮机更新换代。随着德国对风力涡轮机的需求不断增加,这恰与上文提及中国在风力涡轮机制造和装配方面的优势以及积极布局欧洲市场的相契合。
2022年是中德建交50周年。50年间中德经贸领域的务实合作是全球化发展和市场运作的结果,这不仅有利于两国企业和民众,还为中德关系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是当前两国高度重视和深化合作的优先领域。中德两国将秉承既往优势,展现大国担当,继续以开放姿态为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增添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