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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令38_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
tamoadmin 2024-06-13 人已围观
简介1.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2.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72项)3.甘肃省防雷审批手续4.gt;gt;国务院取消的六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有哪些5.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6.今年八号台风今年八号台风什么时候到浙江预警级别颜色的四级顺序分别为蓝色、**、橙色以及
1.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
2.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72项)
3.甘肃省防雷审批手续
4.gt;gt;国务院取消的六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有哪些
5.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6.今年八号台风今年八号台风什么时候到浙江
预警级别颜色的四级顺序分别为蓝色、**、橙色以及红色,每一种颜色都代表了不同的严重程度。
预警信号的级别,一般是指恶劣的天气对人体、动物等造成的危害程度的大小。
一般分为四个级别,每一种级别都有着不同的颜色,比如蓝色对应的是四级,即一般程度,**对应的是三级,即较重程度,橙色对应的是二级,即严重程度,而红色对应的则是一级,即特别严重的程度。
预警级别颜色的四级顺序分别为蓝色、**、橙色以及红色。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
技术服务协议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求,需要乙方提供技术支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约定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要求和方式
1、服务内容和要求:
1.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金属材料力学性能试样进行力学性能分析并出具报告。
1.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金属材料化学性能试样进行化学元素分析并出具报告。
1.3乙方为甲方所使用的量具进行周期性检定及校准。
2、服务方式:
2.1服务采用按次服务方式,并按实际服务次数计费,服务地点在乙方公司。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届满前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未续签的,期满自动终止。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按照实际服务次数计费,具体服务次数以甲方要求和乙方实际提供服务为准。
2、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务任务,并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当甲方有需要时,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人员与设备资质证明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应按照未付部分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 1
约金。
2、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服务费用。
六、合同终止或解除
1、甲方因业务变化,无需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2
技术服务协议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办公设备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义务
1. 乙方本着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在本协议生效后即对甲方的工程复印机实行保修。
2. 乙方根据甲方使用机器的实际情况,定期上门为客户做维护保养工作,保养周期为 28 天。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员前往甲方排除故障。
4. 在维修过程中,如遇到疑难技术问题,现场无法立即排除故障,乙方人员应向甲方说明情
况,然后提出解决办法,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施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机器置于安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并做必要的清洁。
2. 甲方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工程复印机。
3. 保证工程复印机不受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修理、改造。
4. 为了保证工程复印机的质量,建议由乙方处购买原装耗材及配件,但耗材应优惠于市场价。
三、以下情况酌情收费
1.未按使用说明操作,而人为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2.因电压不正常导致的故障,以及因火灾、天灾地变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3.经乙方人员安装后,再运输、移动产生的故障。
四、如发生以下情况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1.接受乙方以外处的修理、维护、改装、分解。
2.由乙方以外处购买非原装耗材及配件出现的机器损伤或故障。
五、其它条款 1.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2100元(大写:贰仟壹佰元整)作为半年保修费。(保养费单价:350元/月)
2.感光鼓、刮板、载体、墨粉等配件及耗材不属于保修范围。 3.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4 年 10月 1 日至 2014 年 10 月 1 日。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日期:日期:
技术服务协议3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昔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昔阳县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昔政办发[2014]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双方就“”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防雷技术服务(包括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评价、跟踪检测及竣工验收检测技术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一、甲方所建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总建筑面积:m2;
二、执行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14年版;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4;
1 / 4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14;
? 其他相关的防雷标准。
三、协议期限
自本协议签定生效之日起至上述防雷装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四、服务内容: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合格后,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技术 评价报告书》并核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2、防雷装置跟踪检测:
检测内容为:防直击雷部分、防侧击雷部分、引下线、室内总等电位联结、局部等电位(抽检≥20%)、各类金属构件接地及各类电气设备接地等,电涌保护器(spd)测试除外。
五、甲乙双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持有山西省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资质证,检测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防雷检测资格证书。
2、甲方安排技术人员负责各个现场的协调,配合乙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测工作,给乙方实施安检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以利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3、乙方进入检测现场前,甲方应就乙方检测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及安全隐患对乙方进行交底。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检测期间检测人员的安全保护。
4、跟踪检测记录是该项目防雷装置验收的唯一资料,乙方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标技术规范和设计标准,科学、公正、规范、认真、细致地进行各项检测。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5、乙方在现场检查检测过程若中发现防雷装置达不到国家有关
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标准的项目应口头或书面告知甲方,并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复检,全部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并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6、该项目防雷装置设计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检查检测项目全部完成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提交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报告书并由甲方签收。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交付的,乙方承担责任。乙方仅对检测报告内容负责,与其他事项无关。
六、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取费依据: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评价、跟踪检测费用的计算按晋价服字[2014]81号文件执行。防雷装置工程跟踪检测费:1.0元/平方米;防雷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评价:0.2元/平方米。
2、甲方项目应缴纳费用如下:
⑴ 施工图纸文件技术评价费:(设计费按0.2元/平方米)计×0.2=元;
⑵ 跟踪检测费:1.0元/平方米,×1.0元=元。
技术服务总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大写: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3、支付方式:协议签定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
性支付,乙方须提供正式发票。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现场检查检测。若甲方未按时缴纳技术服务费,导致本项目防雷装置不能按时跟踪检测或不合格,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八、保密约定
在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技术服务协议4
委托方(甲方):
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受委托方(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为了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使生产、经营单位更快捷方便有关事项,更好的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甲乙双方遵循双方协商、有偿服务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出需要服务的意向,乙方根据协议提供技术服务。
二、技术服务基本内容:
1、为甲方提供在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的服务; 2、在办理各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中,为甲方提供帮助;
3、帮助甲方建立食品检验室、培训食品检验员;
4、帮助甲方查询、修改、制定、审核标准;
5、帮助甲方做好认证、认可前的准备工作,如:文件的查询、制度的建立等工作; 6 、帮助甲方对销售的产品进行委托检验,把好产品质量关;
7、为甲方不定期提供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助甲方协调质量纠纷和质量事故等事宜。
三、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内容的第项,甲方付乙方技术服务费元整。
四、协议有效期从年月至年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盖章后,各方都必须承担协议中各自的义务。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技术服务协议5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做好我旗的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畜牧业平稳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动物疫病防治、疾病治疗、疫情信息、畜牧业知识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伍万元的技术服务费,协议期限内,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一切费用。
2、甲方通过广播、电视等方式将乙方的具体服务内容、电话在全旗内进行宣传报道公布。
3、甲方在遇到有关服务内容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去进行技术服务。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乙方必须及时上门服务,协议期内部少于500次,乙方不能向甲方和养殖户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动物方面的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对全旗养殖户的动物疾病治疗、疫情分析、养殖技术培训、信息沟通的一切技术服务。
2、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也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3、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来访培训和上门服务。当乙方接到甲方或旗内养殖户需要上门技术服务电话时,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上门服务。
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信
5、乙方必须每周一次向甲方上报疾病治疗情况和疫情分析情况,如有突
发情况必须在3小时内上报甲方。
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双方签定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四、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协议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的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如
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
政府行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
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技术服务协议6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_________。
2.方式: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工作条件:_________。
第四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2.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如下第_________种: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_________%;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3)其它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_________。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_________。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_________;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地点:_________;
3.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4.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5.验收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三条 保证期为_________(年/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72项)
一、经审定,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94项,转为备案行政审批项目21项(含合并后转为备案的1项),合并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7项(由64项合并为27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6项(含部分下放9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2项,暂停实施行政审批项目5项,转为配套服务事项2项,新上报服务事项2项。二、取消和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实施主体应当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转为事后监管的事项,各实施主体不得再以行政审批方式实施管理,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三、保留和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对没有按照要求进入的单位,要向市监察局做出书面说明。四、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落实到位。五、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法制、监察、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从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违反本决定和其他有关规定设定、实施行政审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94项)
附件2:合并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7项)
附件3: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项)
附件4: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6项)
附件5:备案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项)
附件6:暂停实施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5项)
附件7:配套服务项目目录(4项)
附件1
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94项)
序号单位编号事项名称审批性质设立依据确认
意见备注一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许可
审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保留 2内资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保留 3企业集团登记许可
审批《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保留 4外商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保留 5企业登记有关事项备案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保留 6股权出质登记(初审)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工商总局股权出质管理办法》保留 二市
供 销
社7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非许可审批《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2011年10月20日颁布,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保留 三市 教 育 局8民办高中学校设立1.民办中职学校设立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育厅《黑龙江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保留 2.民办普通高中设立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保留9一类幼儿园审批许可
审批《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保留 四市
档 案 局10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保留 11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制度非许可审批《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保留 12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非许可审批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保留 13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
甘肃省防雷审批手续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
(第109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和《青海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已经2015年3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郝鹏
2015年4月18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72项)
一、 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 实施机关序号项 目 名 称清 理 依 据 及 理 由备 注省发展改革委1 煤矿初步设计审查设定依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废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20项 3 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22项 省气象局4 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6项 5 外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备案核准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7项 6 为教学和科学研究等开展的临时气象观测备案核准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8项 省质监局7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0项 省广电局8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赴境外租买频道、办台审批(初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1项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9 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48项 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3项) 实施机关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 下放后实施机关备注省发展改革委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2条、第13条(主席令第74号 2002.8修订)市(州)级发展改革部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 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8条(主席令第91号 1997.11.1)市(州)、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水利厅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
三、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24项)(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9项,其中准入类6项,水平评价类3项) 实施机关序号项目名称资格类别取消依据处理决定备注省科技厅1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 水平评价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24项取消 省国土资源厅2土地估价师资格 准入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1项取消 省交通运输厅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 准入类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2项取消 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 准入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3项取消 5理货人员从业资格 准入类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4项取消 省水利厅 6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准入类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5项取消 7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 水平评价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19项取消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 准入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10项取消 省审计厅9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 水平评价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20项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14项)实施机关(单位)序号项目名称资格类别取消依据处理决定备注 省农牧厅 1割草机操作工水平评价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二)第5项取消 2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工水平评价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二)第6项取消 3农业技术推广员(水产) 水平评价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二)第7项取消 4品种试验员 水平评价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二)第8项取消 5植物组织培养员 水平评价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二)第10项取消 6种子贮藏技术人员 水平评价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二)第11项取消 省卫生计生委 7健康教育指导师资格 水平评价类
gt;gt;国务院取消的六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有哪些
(一)审批项目名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二)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2010年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四)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8项规定,贵港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县级气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五)行政审批条件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审批条件
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1年7月21日中国气象局令第20号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三十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7月22日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第九、十、十三条规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②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③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④防雷装置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⑤设计中所采用的电涌保护器等防雷产品已备案。
(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审批条件
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三十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十六、十七、二十条规定,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②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
③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④安装的防雷装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⑤安装的防雷装置按照核准的施工图施工完成,《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出具合格意见;
⑥施工中所采用的电涌保护器等防雷产品已备案。
(六)实施对象和范围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根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2)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及设施;
(3)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
(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七)申请材料
(1)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原件1份);
②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④设计中所采用的电涌保护器等防雷产品的备案证明、合格证明和国家认可的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⑤防雷机构出具的经审核通过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意见》(原件1份);
⑥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项目,应提交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2)申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原件1份);
②《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
③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④施工单位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需一并提供);
⑤施工单位施工人员防雷工程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焊工证(复印件);
⑦防雷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⑧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的证明文件:防雷产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防雷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防雷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原件);
⑨业主或项目有变更时,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八)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九)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温馨提示: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许可前,请先到市防雷中心办理防雷设计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并取得合格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意见》;
办理防雷竣工验收许可前,请先到市防雷中心办理防雷竣工检测验收业务,验收通过并取得合格的《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2016年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项目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1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交通运输部准入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取消 2潜水人员从业资格交通运输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号)取消 3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资格农业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取消 4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中国民航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55号)取消 5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国家文物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取消 6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取消 7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取消 8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取消 9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取消 10人力资源测评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取消 11电子行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无取消 12单片机设计师职业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取消 13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当前城市雕塑建设中几个问题的规定》((86)城雕0008号)《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文艺发〔1993〕40号)取消 14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取消 15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平评价类《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取消 16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水平评价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取消 17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上岗资格水利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取消 18尘肺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取消整合为“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资格”19职业中毒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取消20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取消21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卫便函〔2004〕3号)取消22化学品毒性鉴定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0〕420号)《关于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7号)取消 23职业卫生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取消 2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人员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取消 2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编制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309号)《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取消 26金融专业英语中国人民银行水平评价类《关于建立<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制度>的通知》(银发〔1994〕107号)取消 27煤炭行业监理工程师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水平评价类《煤炭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煤规字〔1995〕第51号)取消原实施单位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28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水平评价类《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煤规字〔1995〕第172号)取消29物流师和采购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通知》(物联培字〔2003〕116号)《关于开展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国际资格认证和注册采购师资格认证的通知》(物联培字〔2005〕35号)取消30铸造工程师中国铸造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31汽车营销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关于试行<汽车营销师职业标准>的通知》(中汽协字〔2005〕34号)取消32冶金行业造价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取消33石油和化工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原实施单位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34石油和化工行业能源管理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在石油和化工行业试行能源管理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中石化协人发〔2006〕307号)取消35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水平评价类《全国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中电建协〔2005〕25号)取消36电力施工建设企业项目经理岗位资格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水平评价类《电力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岗位资格管理办法》取消37电力建设工程调试职业资格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水平评价类《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3版)》(中电建协调〔2013〕7号)取消38产权交易职业资格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水平评价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取消39广告师、助理广告师工商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5号)取消 40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作业人员资格中国气象局水平评价类《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关于防雷专业技术和施放气球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转变管理方式的通知》(气办发〔2004〕19号)取消 4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中国气象局水平评价类无取消 42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国家文物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取消 4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中国铁路总公司水平评价类《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建协〔2003〕13号)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1糖果工艺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2珠心算教练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5增补本)取消3商品储运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4咖啡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5厨政管理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7增补本)取消6冲印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7影视木偶制作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8影视设备机械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9舞台音响效果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0拷贝检片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1拷贝字幕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2营林试验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3装卸归楞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4木材防腐师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15木材及家具检验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6旅店服务员中国商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7浴池服务员中国商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8人造花制作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
今年八号台风今年八号台风什么时候到浙江
一、经审定,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26项(含合并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含部分下放2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暂停实施行政审批项目1项,转为日常管理、政府内部审批、行政确认和服务事项29项。二、取消和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实施主体应当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转为事后监管的事项,各实施主体不得再以行政审批方式实施管理,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三、保留和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对没有按照要求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四、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落实与衔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五、市、县(市)两级人民政府法制、监察、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从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违反本决定和其他有关规定设定、实施行政审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6项)
实施主体编号事项名称项目类别实施依据备注市工商局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许可
审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内资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集团登记许可
审批《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 4外商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企业登记有关事项备案非许可审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 6广告登记许可
审批《广告法》《行政许可法》《广告管理条例》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7合同备案非许可审批《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8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和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许可审批《广告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9烟草广告审批许可审批《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10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许可审批《广告法》《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市供销社11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非许可审批《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市教育局12民办高中学校设立许可
审批《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育厅《黑龙江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 13一类幼儿园审批许可
审批《幼儿园管理条例》《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14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许可
审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15由地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许可
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市档案局16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许可
审批《档案法》第十六条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17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非许可审批《档案法》第十五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第一条 市规划局1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建规〔1991〕583号)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1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2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1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市体育局22公共体育设施和训练场所的改扩建、拆迁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省人大〔1997〕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3举办危险性较大、社会影响较大和易于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体育经营活动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八条(省人大〔2005〕第32号公告)第八条 24体育竞赛裁判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体育法》(1995年第55号令)第三十条,1999年11月22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三条 25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体育法》(1995年第55号令)第三十条,《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七条 市统计局26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许可
审批《统计法》 市林业局27木材运输证核发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承接省政府2014年1号令事项28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29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30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管理办法》由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更新作业设计审批合并31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核发许可
审批《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由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合并32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许可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市人防办33人防工程拆除(报废)、改造审批许可
审批《人防法》第二十八条,《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十六、十八、二十一条,《黑龙江省实施<人防法>条例》第十二条,《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条<b
8号台风已经过了,在7月11日登陆,将福建和浙江等地,下面是当时的新闻报道:
一路来势汹汹的今年第8号台风“玛莉亚”将正式登陆,在福建、浙江部分地区,台风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或地区阵风可达16-17级。针对强势登陆的台风,多地停工停产停课休市,加紧做好防风防汛和减灾的措施。
“玛莉亚”今登陆 经过地区阵风可达17级
根据气象监测,“玛莉亚”10日17时由超强台风级减弱为强台风级,但是强度减弱不等于预警降低,相反,在10日10时,中央气象台发布了今年首个台风红色预警,台风的预警已经升到了最高级别。
根据预报,“玛莉亚”将以每小时3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将于11日凌晨掠过台湾岛北部,并于11日上午在福建福清到浙江苍南一带沿海登陆(强台风级,14-15级,42-48米/秒)。
登陆后,台风将向西北方向移动,穿过福建北部,强度迅速减弱,11日晚上移入江西东部,并减弱为热带低压。
根据预报,10日20时至11日20时,东海南部偏南海域、台湾东北部洋面、台湾北部沿海、福建东北部沿海、浙江东南部沿海将有11-12级大风,“玛莉亚”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或地区的风力有13-15级,阵风可达16-17级。
除了狂风还有暴雨,预计,台湾、浙江、福建、江西部分地区将有大雨或暴雨,特别是,台湾岛北部、福建中北部、浙江东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暴雨,浙江东南部、福建东北部、台湾岛北部局地有特大暴雨(250-350毫米)。
台风、海浪预警纷纷升至最高级别
台风不仅会带来狂风暴雨,还会掀起惊涛骇浪。10日,除了中央气象台将台风预警升至最高的红色,国家海洋预报台也在10日发布今年首个海浪红色警报。
预计10日夜间到11日白天,东海南部、钓鱼岛附近海域、台湾海峡北部、台湾以东洋面将出现8到12米的狂浪到狂涛区;浙江南部、福建北部将出现4到7米的巨浪到狂浪;浙江北部将出现3到5米的大浪到巨浪,福建南部将出现2.5到3.5米的大浪。
此外,国家海洋预报台还发布了**风暴潮预警。
受“玛莉亚”的影响,预计10日到11日,浙江宁波到台州沿海将出现50厘米至120厘米的风暴增水,浙江温州到福建闽江口沿海将出现100厘米至250厘米的风暴增水,福建莆田到漳州沿海将出现50厘米至100厘米的风暴增水。
这个台风威力为何这么大?
根据中国气象局台风与海洋气象预报中心首席预报员张玲的分析,一般来说,台风中心附近的对流越强,台风的强度也就越强。
张玲说,“玛莉亚”向西北移动时,低层有非常好的流入条件,高层有很好的抽吸作用,其对流发展持续,从而导致强度发展比较明显,甚至出现了快速加强和长时期维持超强台风级的情况。此外,它还是一个结构比较紧凑的台风,一般来说,台风结构越紧凑强度就会越强。
张玲分析,“玛莉亚”另外一个特点是移动速度比较快,前期移动速度是5-10公里/时,7月8日“玛莉亚”开始加快移速,从目前到它登陆的期间移动速度将达到30公里/小时左右。
专家介绍,“玛莉亚”从6日早晨开始达到超强台风级,在历史上能够维持超强台风三、四天之久的台风比较少见。“玛莉亚”影响最为严重的时段为10至11日。
应对“玛莉亚” 多地停工停产停课休市
针对“玛莉亚”飞奔而来,连日来,从中央到地方,多部门多省份都在密集部署防风防汛、防灾减灾的紧急措施,包括停工、停课、停航、停运、渔船回港、关闭景区、转移群众……应对台风,各地已经严阵以待。
在福建,福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10日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Ι级,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取消65趟航班,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停运11日逾140趟列车。闽台海上航线也全面停航。
国网福建电力公司披露,全省共集结抢修队伍835支、12872人,大型排涝车4辆,应急灯塔53座、大型燃油热风机191台,应急发电车94辆。
福州市、宁德市是预测中的台风登陆地,两地均发布防台风动员令,将实行停工(业)、停产、停课、休市。
在浙江,截至10日16时,浙江全省共转移144425人。浙江省有20794艘渔船全部已在港避风或处于安全水域;2316艘非渔船已在港或处于安全水域。
浙江省教育厅也发布通知,要求保障留校师生安全,各地、各校有受台风影响造成在校师生伤亡、校园进水、建筑物倒塌、较大财产损失和学校停课的要按照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省教育厅值班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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