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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服务经济建设_气象服务经济包含两层意义

tamoadmin 2024-08-02 人已围观

简介1.天气预报有什么存在的意义?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4.气象局属于什么单位5.当前气象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是什么6.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7.气象台站 是做什么上海市气象局通过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服务,支持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的需求,为公众提供科学、有效的气象保障。在提供气象服务的过程中,上海市气象局注重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

1.天气预报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

4.气象局属于什么单位

5.当前气象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是什么

6.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7.气象台站 是做什么

气象服务经济建设_气象服务经济包含两层意义

上海市气象局通过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服务,支持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的需求,为公众提供科学、有效的气象保障。

在提供气象服务的过程中,上海市气象局注重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利用先进的气象观测设备和技术手段,上海市气象局能够实现对天气系统的全面监测和预测,为公众提供更加精准、细致的气象服务。

同时,上海市气象局还积极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气象知识的认知和理解。通过举办气象科普讲座、开展气象知识竞赛等形式,上海市气象局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气象现象、掌握气象防灾减灾技能,增强自我保护和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此外,上海市气象局还承担着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任务。通过对气候数据的监测和分析,上海市气象局能够评估气候变化对当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

上海市气象局通过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服务,支持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的需求,为公众提供科学、有效的气象保障。同时,上海市气象局注重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活动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气象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由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天气预报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准确及时的天气预报对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趋利避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有极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天气预报有积极的社会意义:1、公众公众是天气预报的一个主要用户。不但天气灾害如冰雹、飓风等等对公众生活有巨大的影响和威胁,即使日常生活、节日安排、穿衣等等也要依靠天气预报。电视、广播、报纸、因特网中均有对公众的天气预报服务。2、航空天气对航空的影响非常大。几乎所有的飞机场均有自己的气象站。在飞机起飞前机组人员要获得整个的飞行路线上的天气情况以及天气预报数据。

3、电力系统天气对用电量的影响非常大,因此电力公司通过天气预报预测用电量。

4、其它私营企业其它私人企业也可以通过天气预报来调整它们的需求和供给。比如超市在热天是可以提供更多的饮料等。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办法

你好,

1、天气关乎很多事情,具体到个人,主要是为了预防疾病,尤其是感冒,关注天气变化,加减衣服。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如果要去外地,更要知道当地是什么天气情况,决定穿衣和携带的衣服。

2、特别是突然下雨或者降温,加减衣服不当很容易生病。关注天气可以注意下雨及降温。这种比较突然的天气变化是住在城市的人的必须关注点。

3、农村更不用说,需要关注天气帮助植物定期调整种植方式啊。

天气预报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地区或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阴晴雨雪、最高最低气温、风向和风力及特殊的灾害性天气。就中国而言,气象台准确预报寒潮、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出现的位置和强度,就可以直接为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服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活动范围空前扩大,对大自然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而天气预报就成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信息。

天气预报是根据气象观测资料,应用天气学、动力气象学、统计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某区域或某地点未来一定时段的天气状况作出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它是大气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目标。对人们生活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气象工作,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合理开发利用气候,促进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防御、气象服务、气候利用和气象行业管理等项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各级人民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对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并根据国家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布局要求和当地需要,建设主要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第四条 气象仪器、设施、标志,气象探测环境、探测场地、专用频率,气象通信的电路、信道,以及气象预报等气象科技成果,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窃、破坏、侵占、干扰或者非法使用。第二章 管理部门第五条 本省对气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各级气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部门实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第六条 各级气象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实施有关气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参与制定或者制定有关气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管理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发布工作;

(四)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等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有关的管理工作;

(五)指导并管理有关部门、行业对气候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六)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规划所需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七)统一管理并指导、协调专业气象服务和气象技术装备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八)负责气象行业的管理工作;

(九)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

(十)院和省人民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农业、林业、水利、海洋、盐业和民航等设有气象台站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气象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第三章 气象探测环境第八条 制定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涉及气象探测环境时,必须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规定。第九条 在气象探测场地附近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有关规定,不得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第十条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对气象探测有不利影响的工程建设等项活动。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以上活动的,必须征得气象主管部门同意。

因工程建设和城市规划的需要,确需迁移气象台站及其设施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建设、占用单位支付迁移、重建费用。第四章 气象预报与警报第十一条 本省对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由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分工公开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

气象主管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可以向本部门发布专业天气预报。第十二条 各级邮电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与同级气象主管部门密切协作,保证气象通信畅通无阻、迅速、准确地传递气象情报、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其他部门和单位受气象主管部门的委托,可以利用其通信工具为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传递原始气象资料、数据和图形。第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广播单位应当根据当地的视听习惯和收视效果,与同级气象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气象预报节目的播发时间,并保证定时播发;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播发时间或者内容的,必须事先征得发布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气象台站同意;对当地气象台站临时发布的对国计民生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经当地人民同意后,必须及时增播或者插播;对当地气象台站临时发布的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必须及时增播或者插播。第五章 气象灾害防御第十四条 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对可能影响当地国计民生的台风、大风、寒潮、冰雹和暴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通报有关部门,并提出防灾、抗灾建议。

气象局属于什么单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制作发布气象预报,开展气候预测,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合理开发利用气候,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国家对气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院授权的主管全国气象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院气象主管机构)主管全国气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院其他设有气象工作机构的部门,依照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气象工作,并受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对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可以根据全国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布局原则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设主要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有关事业经费分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财政预算。第五条 气象服务属于气象公益服务范围的,应当无偿提供;属于专业气象服务范围的,可以有偿提供。第六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从事气象探测和气象预报技术的研究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第七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有关气象活动的,须经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第二章 气象探测第八条 全国气象台站网的布局,由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规划。第九条 气象台站的探测场地、仪器、设施、标志和气象通信的电路、信道、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毁。第十条 禁止在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对气象探测有不利影响的工程建设或者其他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此类活动的,必须征得气象主管机构同意。

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措施和管理办法,由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气象台站的站址及其设施的安置应当长期保持稳定。国家对气象台站的探测场地、设施及其环境条件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和管理。因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的需要,必须迁移一般气象台站或者其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前一年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确需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前两年报经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迁移并重建气象台站或者其设施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二条 气象台站探测环境或者其设施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破坏时,当地人民应当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气象工作的正常进行。第十三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单独进行或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和个人合作进行气象探测所获得的资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该探测资料的提供者,享有该资料的使用权。第三章 预报与警报第十四条 国家对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的制度。

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由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各级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公开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宣传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发布办法由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院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可以向本部门发布专业天气预报,在国家气象台站稀少的边远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同意,也可以为当地有关机关提供气象预报服务。第十五条 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各级气象台站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防灾减灾的需要,及时、准确地制作和发布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补充的或者订正的预报和警报。第十六条 各级邮电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同级气象机构密切合作,确保气象通信畅通,迅速、准确地完成气象情报、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传递。

国家鼓励其他部门和单位运用其通信工具传递气象信息。

当前气象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是什么

气象局属于公益业单位。

气象局,是以天气预报、气候预测、人工影响天气、干旱监测与预报、雷电防御、农业气象等服务项目为主要工作的部门。在中国,一般指中国气象局及其下属单位。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该业务可能有不同名称的名称。

中国气象局是院直属事业单位,全国气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我国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服务已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国家安全各个领域。

气象局主要承担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防雷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

2、负责防雷工作有关资质、资格管理和备案。

3、负责防雷设施设计审核和施工监审工作。

4、负责本地区指挥协调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工作。

5、发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等。

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十二五”时期,国情、世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气象事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不断壮大公共气象服务面临前所未有的需求,气象事业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国内来看,一方面,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所面临的气象灾害风险和气候变化挑战将长期存在,气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更为迫切,这既为强化公共气象服务提供了动力,也为大力提高“四个能力”带来了严峻挑战。另一方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和支出管理,加快发展服务业和开放服务市场,既为进一步调整气象事业结构,依靠全社会和各部门力量发展和壮大公共气象服务提供了机遇,同时也为在新形势下,气象服务融入各级公共服务、强化气象社会管理职能提出了巨大挑战。

从国际来看,一方面,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国际社会围绕气候变化等问题的博弈愈加激烈,由此引发的能源、粮食和水安全等全球性问题将成为各国和公众持续关注的焦点,极端天气气候日趋增多,气象防灾减灾问题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如何妥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压力、有效化解全球灾害对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影响,我们必须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认识气象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把握气象服务的新需求。另一方面,伴随着我国气象现代化快速发展,世界气象科技发展步伐加快,科技和人才的竞争愈加激烈,如果在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上没有新的更大进展,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会拉大;如果在营造良好的科技和人才发展环境上没有实质性的举措,我们推进气象科技创新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将会越来越困难,实现“四个一流”目标将会越来越艰难。

面对新的复杂形势,我们必须坚定信心。应对突发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障国家安全,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为气象事业更展带来巨大机遇,提供广阔舞台,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气象现代化深入推进,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增强,科技水平提升,队伍素质改善,体制机制法制健全,公共财政支持加大和基层气象台站面貌改观,使我们完全有条件有信心推动气象事业再上新台阶。

气象台站 是做什么

近年来,气象局严格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法律赋予我局的执法职责,加大法制宣传和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理水平,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帮助、指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使我局法建工作健康发展,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端正执法思想,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我局在对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适用条款进行认真清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违法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同时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我局还制定了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重点项目快速审批制、行政处罚备案制、首次轻微违规免处制等制度。经常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讨论气象法律法规,交流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和执法的经验体会,努力领会立法的精义。积极参加市气象局和区法制部门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所有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区法治办工作目标,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年初局里与各股室签订了法制建设、观测环境监测报告、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责任书,年终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力量对各单位责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将考核结果与单位工作人员的评优、晋级、职称评定和奖惩挂起钩。由于工作过硬、考核责任落实,各项管理和工作步入了法制轨道。

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始终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法律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六五”普法的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先后集中组织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推进气象执法政务公开,创新气象行政管理方式

1、依法行政,规范气象执法行政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化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气象局对所具有的行政许可行为以及其操作程序、条件、办结期限和收费依据等主要内容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大力推进气象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扩大和丰富气象执法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与形式。所有气象执法程序,依据都向社会公开。

3、设立对外服务窗口。设立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开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时限,办事程序,需要提交资料,收费标准。

三、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执法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气象行政执法是执法队伍中的新兵,执法经验不足,加之人手少,无经费来源,部分群众甚至一些部门领导同志对气象执法工作不理解,因此工作起来困难很大,有时执法工作受到抗法以及各方面干扰执行不下去,导致不了了之。针对这种情况,我局执法工作者不灰心不气馁,加强学习内强素质,坚持亮证执法,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苦口婆心宣传气象法规,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区委区和区人大等领导的支持下,在气象局执法人员的努力下,执法环境已日趋好转。

四、履行依法行政职能,认真做好防雷、探测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1、在防雷行政管理上,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许可,使我区的防雷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对全区各单位的防雷设施情况进行了排查,列出了防雷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同时,从4月份起对全区相关单位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杜绝防雷安全隐患。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宣传力度,积极与区教育局、安监局沟通,并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组织力量对全区各学校进行了防雷安全检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2、依法保护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和设施工作得到规范。为从源头上有效保护气象观测探测环境,加强同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对可能造成影响和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申报、初审、审核、审批四个环节进行气象行政审批,按照气象法律法规规定严禁超出观测环境保护范围。

3、按照区人民的要求,我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区气象局服务窗口,统一办理气象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工作,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行政审批,简化了办事程序。

五、强化气象执法监察体制,规范气象执法行为

1、完善气象行政执法监察体系。按照气象执法职责,理顺牵涉到气象行政执法的监察体系,构建一支“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执法监察队伍。实现与公安、工商、安全、法院等部门左右互动,市局、执法大队上下联动。切实解决执法难的问题。

2、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职权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保证行政处罚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以及防止行滥用为重点,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

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气象执法行为的监督。

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密切关注广大群众对气象局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纠正广大群众反映的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七、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1、气象观测环境继续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全国许多气象观测站因环境恶化被迫迁站,区气象观测站在区领导和区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环境恶化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2﹑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工作得到了规范化﹑程序化开展,进入了行政审批大厅,减少了违章建筑。已建防雷装置普遍开展了年检工作,年检率达90%以上。

3、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普法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逐步形成制度化、自觉化,法制理论水平、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

4、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后,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确定了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公开本局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范围、职责范围和权限;二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服务标准、执行落实情况、投诉电话等;三是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长效机制。

八、存在的不足

1﹑防雷审核工作不够普及,一些房屋开发商为了追求最大利润,一些企业主抱着侥幸心理加上不理解、想方设法绕过防雷图审,留下安全隐患。

2、作为气象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对法律知识的了解都有待增强;对部分抗法现象取措施不力,导致部分执法行动无果而返。

3、是气象行政执法无专项经费。由于局经费较紧,区财政又没有专门预算专项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较少,留成也相对较少,远远不能满足行政执法的需要。

4、是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取证设备还需添制。

5、气象普法覆盖面还不够宽,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还不强,应加大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6、我局气象法制工作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和差距:执法力度不够的现象依然存在,气象执法的权威性尚未真正树立起来。

我国气象系统目前有各类气象台站2610余个,其中气象站约2300个,气象台310个,遍及全国各县、市。另 外,军事、民航、农垦、林业、盐业等部门还各自拥有相当数量的气象台站,各类气象台站的共同任务是,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气象站是气象业务的基层单 位,其任务主要是进行气象观测、整理、积累各种气象资 料。在我国,根据当地需要和条件的可能,还要开展本地补 充天气预报。气象台是进行天气预报业务的专业机构,其任务是分析、研究气象资料,发布天气预报和警报,对气象站 进行技术指导。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都设有气象台,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因气象台的等级及所在地区 的经济状况而定。此外,还有为各类专业服务的气象台,如海洋气象台、盐业气象台、航空气象台等